满纸辱骂和恐吓的“决斗书”
在2008年11月24日之前,全国的网民们很少有人知道彭北京这个人。但在这一天之后,彭北京便作为弱者的化身,在网上红得发紫了。一时间,似乎同情彭北京就是在同情正义,对彭北京的行为表示异议就是在为“贪官”作伥。这都要归功于彭北京的一份《决斗书》。在份充满流氓和血腥气息的决斗书,在一些人看来是反对司法腐败的“利器”。我们把这个“利器”拿来剖析一番,就会发现其中除了辱骂和恐吓,再也找不出一丁点儿有理有据的正义了。这篇《决斗书》中通篇不乏泼妇式的谩骂。且不说“无良法官”、“打着‘人民’旗号的法院”之类的空洞“帽子”满天飞,就连“天下第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也莫须有地给安上了两个“干儿子”。退一万步说,即使在曾锦春东窗事发之前,郴州有些官员与之有什么交往,也不能一概地归到“贪官”之列,总不能一杆子把曾锦春认识的人都打下水。即便如此,按照彭北京的说法,其曾与曾锦春的“第28个干儿子”黄生福合伙办过企业,岂不是自己也与曾锦春难脱干系?这让我想到了农村的那些泼妇们,骂起人来专拣那些似似乎乎的事情说事,只图一时之快,并不在意其真假。彭北京还辱骂他人是“奴才”、“酷吏”,最后以泼妇骂街的方式喊出“如果尔等还是有阳具之人”的粗俗话,其为赖帐不惜一切手段的本色昭然若揭。
按照彭北京的说法,他“放弃法律途径和其他和平解决方式,转而以一种最原始的血腥方式来与你俩决斗”。这句话说得很清楚,他不打自招地说出了自己不要“法律”,要“最原始的血腥方式”,可谓是无法无天、肆意妄为。在他看来,不敢接受“决斗”,就是对方理亏,对方输理。这是啥逻辑?即使法律允许“决斗”,单单以敢不敢决斗来衡量是非曲直能行得通吗?如果谁敢于决斗或者在决斗中胜出谁就有理,社会秩序还如何维护?其实,平心而论,彭北京的“决斗书”与其说是“挑战”,倒不如说是恐吓社会更合适些。他以血腥的方式达到“哗众取宠”的目的。他心里比谁都清楚,“决斗”之事是不可能付诸行动的,他要的是“势”,一种博得同情和可怜的“势”,一种恐吓社会正义与良心的“势”。
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笔者不想把流氓、无赖之类的词语给彭北京戴到头上,而主张人民法院要真诚地对待来自各方面的批评。但彭北京在“决斗书”中的言语能不让我们感到卑劣和污秽吗?网络上有人评论说,彭北京在与司法腐败“战斗”,但我们从”决斗书”里看到的只是满纸的谎言和恐吓,那是绝对算不上什么“战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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