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斯基 发表于 2009-6-22 08:35:32

我们还有多少人可以得罪?

  ──从“一句话引发的惊天惨案”所想到的STRONG>

  1982年6月17日下午,我国驻A国大使馆翻译唐建生陪另一名翻译居某到市中心医院看病,因找不到医生,居某的病情突然发作。唐建生马上打电话给使馆请示怎么办?经参处一秘李某答复:“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唐建生一听很生气:“你怎么这样说话?”李某又答:“本来就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嘛!”随后,两人在电话中发生了争吵。

  唐回到使馆后,找到李,两人一起找史参赞评理,在两人争执过程中,唐动手打了李两个耳光,史参赞当即对唐提出批评。

  唐建生最终被停职检查。7月12日晚,在使馆举行的会议上,唐作了检查,但大家认为,唐检查得不够深刻。唐认为这个会是提前布置的,是有意对他报复。

  7月19日,使馆领导通知唐建生8月7日回国。随后,商务处也通知唐的妻子随唐一起回国。唐认为这是搞株连。7月29日,唐利用他向A国总统府警卫营上尉营长借的苏制五九式手枪,将我驻A国大使馆的九名工作人员杀害,制造了一起惊天惨案……

  看了本案,我觉得,如果我驻A国大使馆的有关领导能有效地化解矛盾,也许我驻A国大使馆的枪声就不会响起。而且这仅仅是为了一句话而引发的矛盾,就让一个“上学、当兵时都十分优秀,参加工作后,曾多次受到表彰”的外交人员,变成了“杀人狂魔”,从而让9名无辜的外交人员死于非命。而如若从我们的司法腐败制造的冤、假、错案让一些人一辈子背负着委屈方面来看,他们会不会要杀死更多的无辜者来为自己“出气”呢?

  前不久有一位专家对媒体称,每一个错案都可能会造成至少三十五位公民对社会的“不满”。我以为这位专家估算得太乐观了。仅去年发生的那件在全国较有影响的案件(严格地说这还不是个错案,仅仅在审理程序上有些问题)就给我们的社会带来多大的负面效应?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上网去看一下,由此案引起的“不满”决不仅仅是三十五人,甚至可能是三十五万人或三百五十万人。

  那么,我们曾经或正在制造的错案有多少呢?新中国成立前,红军时期的“肃反”,延安时期的“整风”,错杀了多少人就不说了。单说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就有五十年代初的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五七年的“反右”,六十年代的“四清”,后来的“文化大革命”,“清理三种人”以及八十年代的“严打”。其中,五十年代初的“镇反”和八三年的“严打”是必须的,但其中的冤、假、错案有多少,我们都是不难查清的。而“反右”、“文革”的错误则是已被官方承认的,其中错杀了多少人,错关了多少人,又让多少人一辈子也没能抬起头来,葬送了一生的美好时光?还有那些至今也说不清是对是错的“运动”以及现在仍有人呼吁要给予“平反”的事件和组织所涉及的人,他们以及他们每人身后的三十五人甚至更多的人,是不会对我们的社会唱赞歌的。还有一九六O年饿死的几千万人,他们一个个也似乎都在瞪着祈盼的眼睛,希望知道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让他们不得不空着肚子从人间进入鬼域?以至于文革中“老贫农”每每被请出来给学生“忆苦思甜”时,总忘不了提起“六零年”。

  当然,这一切都是过去式,更让人担心的是我们现在每年还正在以制造大约20万件冤、假、错案的速度继续造孽于人民。而这个20万件的数字也仅仅是一些人根据全国法院年受理各类案件的总数估算的。我以为事实上的数字远非如此,因为我们的司法已腐败到让人“不能忍受”的地步(全国人大代表梁??? 慧星语),这还不包括那些因基层政府部门和某些政府官员们胡作非为而给众多的弱势群体带来的怨气和屈辱,而这一切都要比当年我驻A国大使馆的唐建生所受的“委屈”大得多。我们在惊异于中国老百姓“忍辱负重”的耐心之后,更要从“瓮安事件”、“陇南事件”等案件中吸取教训。

  我们现在能做的唯一选择就是防止行政权力无限度地扩张,加强司法独立,避免和减少冤、假、错案,并加大对过去制造的冤、假、错案的纠正力度,让那些蒙冤的人还能够看到司法公正的一丝亮光,不要让他们陷入绝望。否则就会有更多的人变成“杀人狂魔”,以滥杀无辜的方式来报复整个社会。

  不要以为这一切都与我们个人无关,当我们看到有人闯进幼儿园和学校滥杀孩子的时候,看到一些人持枪横扫无辜的时候,看到一些人驾车在大街上肆意撞人的时候,我们会不会担心自己在某一时刻也会成为那些在冤、假、错案压抑下脱变成“杀人狂魔”者报复社会行为下的冤魂呢?

  我们已经得罪了许多人,我们已经没有多少人可以得罪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我们还有多少人可以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