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noipn 发表于 2009-6-22 08:35:35

该怎样称呼法官大人

  我们中国人到单位办事都有称呼职务的习惯,实不知这一习惯会给我们带来很多不便。因为人事信息公开仍然处于内部小圈子,是消息灵通人士的专利。你不可能熟知每一个人的职务。这就不如外国人,直接称先生、女士,即使是称呼总统,也可以省略职务直呼其名,那多方便呀!


  法院就是一个单位,所以进法院之前你不可能不想,我到底应该怎样称呼法院的那些官人们呢?


  一般来说,法院的干部,是“书记员”的你称“法官”他绝对不会纠正,如果是“助理审判员”你就称审判员,如果是“审判员”你称他“(副)庭长”他肯定会对你笑,至于“副”字,更是约定俗成的省略。因此,外人就很难搞清。当然,也因为法院职务的任免频繁,许多曾任庭长的,我们法院内部和社会上一般人都还是称为庭长的。因此有人说“法院人人是庭长”,这也不奇怪,在这么个机关里,混个几十年,如果连个庭长(含副庭长、庭长助理)这样的职务也搞不上,估计不用外人,自己也看不起自己了!人和人水平又差不多,凭什么你能当我不行呵?!


  你如果对法院特别熟悉,你直接称呼他们的职务就行,诸如张院长、李庭长,王法官。当然,如果昔日的李庭长恰好前几天刚刚提升了副院长,你仍然以李庭长的旧称相待,那今日的李副院长可能会不高兴的。院长大人不高兴你办事就不会太顺利。


  对法院的警察(法警),他们一般就着警服,你直接称呼警官(北方)或阿SIR(南方),他们会答应得比较痛快。


  问题就在于那些法官,他们或统一着制服或干脆着便装,你就比较头疼,到底怎样称呼?


  称呼法官先生(女士),不能说不行,但我们这个国度,似乎这样称呼不太流行,太文了一些。不信,你在法院门口拦住一个人,说“法官先生,请问第1审判庭如何走?”估计不只是被问者,就是你也觉得不那么些舒服。


  如果你还要用“同志”相称,那你就成老古董了吧?虽然有“党内一律称同志”的规定,但因为今天的同志已经异化成了“GAY”(同性恋)的代名词,现在说起同志有点像昔日的特务接头暗号。


  干脆只称“法官”。理论上讲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都是法官,对后二者来说没问题,但对前面的来说,他们可能听到后不高兴。当年,我有位很好的同事,他提升了副庭长,我仍然一如往昔称呼他的名字,发现他竟然爱理不理。后来,我脑袋一开窍,赶紧称庭长。他很谦虚,说“我们俩是老朋友了,还是称名字好!”话虽这么说,但我一称呼他庭长,很多事情办起来就顺利一些,反之,好像他耳朵就失陪了。多年的友谊都不如一个庭长的称呼值钱!


  法院最难称呼的是书记员。这个角色很尴尬,根据法官法他们不是法官,但他们确实是法院工作人员,有些还被内部(院长或庭长)批准为有一定的审判权或执行权的特殊身份(准法官)。不用说准法官,就是一个承担普通法庭记录工作的书记员,因为与法官的种种工作关系(搭档),他的能量也不容小觑,他成你的事不行,但坏你的事肯定行。诸如让不识相的你多跑几趟或者给承办法官面前“美言”几句,对你或多或少有些影响。


  对于打官司的当事人,书记员这个称呼确实难。有人见在法律文书上署名为书记员,就称作书记员,这倒也准确明白。但就是那些亲爱的书记员先生不太爱听,也不喜欢听;身在法院外的你哪里知道,这书记员不在法官序列之中呀!


  有的当事人称呼书记员时,不知为了省事,或是觉得官衔称得越高对方越满意,或是叫着顺口,有意无意地竟将书记员的“员”字省去,直呼为书记。我也有过这种经历。当年我大学毕业后刚下法庭,老张因车祸受伤了而到法庭打官司。他的遭遇挺叫人同情的,为治伤花了一大笔钱,而对方家庭经济也不好,前后调解了几次。这可难坏了法官。我当时是书记员,出于同情,有时就给他两块钱让他去买包子吃;他爱吸烟,又买不起,恰巧我抽屉里有些当事人送的散烟(我自己江不吸),也送给他。他见开庭时我坐在书记员的位子上,农村人不知道这是个多么大的“官”,又想书记在村中是一把手,出于方便也出于尊敬,便称为“书记”。他们当然知道审判员比书记员权大。我担任“书记”一职长达五年有余。农村书记是三年一届,我快要干满两届了,有些相熟的便叫我老书记。干书记员,苦辣酸甜真正经过。最难忘的是每年总结,庭长讲庭里处结了案件若干,审判员则讲审理了案件若干,我则感到无话可说,若说记录了案件若干,打印了法律文书若干,这象哪门子事啊。干惯了书记员,总是习惯于带着纸和笔(还有订卷用的锥子并称书记员的三大工具,但锥子是放在办公室里的),一俟审判员动嘴,得赶紧动手,铺开纸,拔出笔,进入“战斗”状态。平常看电视、电影中有此类镜头,书记员和审判员一道与当事人娓娓而谈,声情并茂,除此之外呢,没了!我总是嗤之以鼻,这绝不是来源于生活的,我相信和我一样的“书记”们,也一定会同意我的观点的。


  实际上哪个法庭没有这样的“书记”呢?何况多年媳妇熬成婆,一般来说书记员是法官的后备军(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的除外)。


  有些当事人相当聪明,知道自己在法庭打官司,给人戴高称谓人人喜欢,所以不管遇到谁,都一律称作“庭长”。正如网上有位法官所写,把庭长这样的官衔用在非庭长的法官以及书记员身上,可能开始一阵子听着很有些别扭不好意思,甚至于初期曾急扯白脸地纠正过一阵,但时间长了,听得多了,也便觉得自然起来,因为听着很受用。结果,反而对那些因知他们不是庭长而不称庭长的当事人就恼火起来,内心骂他们不懂事,不会说话,暗中运用起自己掌握的一点小权力,对那些胆敢在称呼上对我不恭的当事人,做出力所能及的不利裁决,让他们尝尝对我不恭的苦头,知道我的利害,以儆效尤。


  那到法院还是称庭长吧!这个位置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承上启下,作用自然重要,而且一般一个法院可能有40%左右的是庭长、副庭长,这个称谓概率大一些。


  不过,还要提醒一点:


  如果两个以上人在一起,特别其中一个是庭长一个是非庭长(甚至书记员)时,不能如此称呼,因为那个真正的庭长会怀疑非庭长在外面故意搞事,以庭长自居,传到大领导耳朵里,会吃不了兜着走。这时被你高称的那位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定会让你拍马屁拍到驴腚上的。


  那时,你一定会后悔为何生在中国,因为外国人尊称法官一般直称为“MY? HONOR”(尊敬的);或许,你也后悔生在了当下,一如古代人见了官员跪下就拜“请清官大老爷为小民作”那也多简单呀!但现在这样称呼可不行,因为人民的法院不是古代的官府;现代的法官当然也不是古代的县太爷兼署司法。


  那到底该怎样称呼法官?说实话,我有时也拿不准。或许正是这个原因,我现在也很少跑法院去。称呼不明,很难开口。这会让自己和对方都尴尬,那就不如不见!


  不过,就是不见,有些事总要经动司法,绕不过去的。“打电话?”那也得有个称呼呀!不能上来就“哎”,然后直呼其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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