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四年立案查处渎职侵权司法人员9270人
2005年至2009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司法人员9270人,其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主动性”犯罪占六成以上。这是记者从今日(23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司法不公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座谈会上获悉的。据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透露,2005年至2009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司法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613件9270人,其中,滥用职权1649人,徇私枉法1537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478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297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65人,私放在押人员115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主动性”犯罪占六成以上。典型案件有:司法部纪检监察局二室主任林建东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广东省清远市中级法院院长傅作庆滥用职权、受贿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席里龙等人滥用职权、受贿案,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等人刑讯逼供案等。
据介绍,涉案单位涉及司法工作的各个部门和岗位,各部门都有一些多发高发部位和环节,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政法工作一线。其中,公安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主要发生在刑事案件侦查、看守所监管环节,刑警队、派出所、看守所“一队两所”是高发部位;检察人员犯罪主要发生在公诉、侦查监督和职务犯罪侦查环节;审判人员犯罪多集中在民事、刑事审判和执行环节;司法行政人员犯罪主要发生在监管环节。
司法不公渎职侵权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交织现象越来越突出。从这几年查办的案件看,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类犯罪呈上升趋势,2008年全年查处此类犯罪572人,占司法人员犯罪总数的30.4%,比2005年增加了2.8个百分点。
司法不公渎职侵权犯罪共同犯罪增多,窝案串案比例越来越大。民事审判、执行环节的司法不公引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最为强烈。检察机关必须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王新友 吕立峰)
最高检:严查司法不公渎职侵权犯罪
23日上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司法不公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座谈会在乌鲁木齐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发表书面讲话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司法不公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力度,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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