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官员:法律处理偏轻不利遏制电信诈骗犯罪
新华网消息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黄祖跃25日接受新华网和中国平安网联合专访,就打击电信诈骗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黄祖跃认为,法律处理偏轻不利于遏制电信诈骗犯罪。
[主持人]我们知道现在电信犯罪在短短几年内发展得非常迅速,那在您看来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的?
[黄祖跃]作为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负责这项工作的一个副局长,老实说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电信诈骗会这么快的发展蔓延?这几年来,我们公安机关一直在打击,采取侦查破案、开展专项斗争、组织全国性的专项行动,一直不停地在打击,各种媒体,报纸、电台、网络都一直在宣传,提醒老百姓不要上当受骗。为什么这个案件还越来越多,这确实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甚至我们也开展了一些专门的调研,到底原因在哪里。我们思考的结论是,这里面除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防范犯罪的宣传要更加及时,更加有效,更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这两点以外,还有另外三个其他方面的因素。
第一,诈骗犯罪的增多我觉得是由经济社会发展和刑事犯罪规律所决定的。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诱发刑事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大量存在。大家都知道刑事犯罪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在当前社会的各个管理环节还有不少的漏洞和问题。比如刚才讲的像大量的私人信息的泄露,这也是社会管理层面的一种漏洞。在这种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应该说刑事发案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然会处于一种高发的状态,应该说这些年来案件也一直都处于高发的状态。电信诈骗作为刑事犯罪中的一种也不例外。
第二,电信诈骗是一种低成本、高回报的犯罪,诈骗的手法很简单,很容易传播、仿效。前几天就有一起案件,有一个犯罪分子花了两、三万块钱买了一个短信群发器,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就骗了好几万块钱,十几个省的老百姓都上当受骗了。可以说这是一种投入很低、回报很高的犯罪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当然很多犯罪分子都去干这个事了。
第三,法律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处理上偏轻,抓到以后判的几年刑很快就给放出来了。由于处理上的不太重也不利于遏制这种犯罪的发生。我主要概括这么几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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