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骑集团原董事长张家岭法院终审裁定 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新华网济南6月25日电(记者张晓晶)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家岭一案,日前作出终审裁定,张家岭因信用证诈骗罪等多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月11日,一审法院判决张家岭犯信用证诈骗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偷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家岭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据法院认定,1995年5月至1999年6月期间,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先后在济南、青岛、上海等12家银行骗开信用证294笔,开证金额折合人民币40余亿元,给银行造成损失折合人民币7.9亿余元。除张家岭外,还有多名参与操作的轻骑人员受到了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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