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毒贩在吉林辽源被判死刑
新华网长春6月26日电(记者 周立权)广东省深圳市女毒贩屈孝湘数次贩卖毒品给吉林省辽源市的不法分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以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屈孝湘死刑。经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4岁的屈孝湘,现暂住广东省深圳市。屈孝湘于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间,在深圳市以每粒16元至55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刘义峰甲基苯丙胺片4700粒;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刘义峰冰毒20克;2007年5月30日,又在深圳以邮寄方式,卖给刘义峰甲基苯丙胺片497粒,该毒品到辽源后被公安机关截获。此外,屈孝湘还于2007年6月,在深圳市一酒店,以每克200元的价格贩卖给雷优芬冰毒183.76克,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在雷优芬身上缴获了冰毒183.76克,在屈孝湘身上缴获甲基苯丙胺片103粒,约8.76克。
法院认为,屈孝湘为谋取非法利益,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故判处屈孝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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