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gyutiu 发表于 2009-6-27 09:30:43

关注“新市民偶犯”

  江苏无锡北塘法院对近年来审理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其中有正当工作、品行良好、因偶然原因涉罪的新市民约占犯罪外来人员的30%。其中,除传统的交通肇事(约占外来人员犯罪的2.8%)、盗窃(约占外来人员犯罪的9.8%)、故意伤害类(约占外来人员犯罪的4%)犯罪外,现在还出现了3起非法经营、2起假冒注册商标、4起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


  该院分析原因认为,有些从事运营工作的新市民,由于经济能力差等原因,购买的大多是接近报废的二手车。再加上没有驾驶资格或本身驾驶水平不高,易发生交通事故;有的新市民因孤身一人在外,性格内向或心理调节能力差,未处理好同事之间的琐碎矛盾,还有的为工资、待遇等对管理者的不满,为泄愤而发生伤害他人甚至伤及无辜的行为;因租房、购置生活用品等发生民事纠纷,动手造成他人受伤而涉罪;有些新市民十四五岁就外出打工,缺乏家庭的管教和引导,不能妥善处理恋爱、生活、工作中的问题,导致伤害案件发生;有的新市民因工资低,与当地水平相差太远,或本身不能吃苦,思想逐渐发生变化,有的直接动工作单位的脑筋,盗窃单位财物,有的白天上班,晚上或闲时参与犯罪。


  法院立足加强对新市民的法制教育为基点。外来人员住所地的社居委、工作单位等基层组织,公检法司等各部门应当定期对新市民进行经常性的、与其紧密相关的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对法律的了解,避免发生无意中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建议设立专门的服务机构,关爱新市民这一群体。设立针对新市民的心理咨询、生活工作服务机构或电话专线,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帮助成立同乡会等自助组织,为新市民提供精神上、生活上、工作上的帮助。帮助在新环境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正确的休闲娱乐方式。


  承办法官建议,新市民应当树立正确的观念,经得起诱惑,耐得起劳苦;同时加强各方面学习,避免受骗误入泥潭;加强修养,妥善处理矛盾和困难;还要苦练技能,靠自己的辛勤劳动立足于新环境,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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