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原金阳新区金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终审判3年
据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报道,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贵阳花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周伟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日前经贵阳市中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周伟有期徒刑3年。据了解,被告人周伟,41岁,习水县人,原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2007年11月,某公司的工程项目被农民阻工,在该公司的请求下,周伟协调办事处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到施工现场维持秩序。事后,为感谢周伟帮忙,该公司负责人将4万元现金交给周伟,其中1.188万元被周伟以误工补贴形式发放给参与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余款2.812万元据为己有。另外,周伟及其妻子的财产共计279.7704万元,扣除各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收入,尚有75.1963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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