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5项机制
新华网南宁7月2日电(记者刘晓莉)面对传销在广西一些地方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现象,从7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部门协同工商、法院等部门,通过建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等5项机制,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说,当前,广西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蔓延高峰期。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特殊性和打击难度大等外,也与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对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存在错误认识有关。少数地方低估了传销活动的危害性,甚至错误地认为传销活动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个别地方执法部门把传销视为罚没款的重要来源。在传销人员眼中,竟形成了“广西是传销活动天堂”的“共识”。
梁胜利要求建立5项机制打击传销活动,即完善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行政监管机制;建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打防结合及激励机制。通过建立这些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切断传销的财路与退路。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拿出1000万元用于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广西公安部门破获了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犯罪案、广西永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犯罪案、北海高额加盟传销系列案等一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的传销重特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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