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ll 发表于 2009-7-4 10:24:40

网友曝“温州街头警车遛狗” 涉事民警被免(图)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7/02/xinsrc_42207060210595783026513.jpg

 网友曝光“温州街头警车遛狗”。
6月29日上午9点30分,温州某论坛出现了《今天早上拍的警察开警车溜狗照片》的帖子,发帖人称:“2009年6月29日清晨5点45在市府路,看到辆警车(牌照号为浙C2319警)遛狗,车的速度就比人散步快一点。”

为了增强说服力,这名网友特意拍下了两张照片,照片就附在帖子后面,一张中远景,一张近景,警车的车牌清晰可见:浙·C2319警。

6月29日下午,该论坛这条帖子已经消失了。尽管该帖很快就在网络上消失了,还是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

此帖发出之时,点击数节节攀升,一直被网友顶在论坛首页。警车是在遛狗?是公干还是消遣?网上网下众说纷纭。一些网友猜测:警察可能查了无证养犬的,正带回去处理;警察可能是在训练警犬,也可能是警车带着警犬正在执行巡逻。但有网友跟帖表示怀疑,此狗不太像警犬,而且哪里有那么大清早去查无证犬的。

坊间传言,遛狗的是温州市公安局的一名刑侦干警。
7月2日上午,温州市公安局发布了事件的调查以及对责任人的处理通报。
温州市公安局领导接到情况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市局纪委、政治部等部门对此事开展调查,待查清事实后,作出严肃处理。

经查,该车系市局刑侦支队赵副大队长驾驶,论坛上反映的情况属实。市局刑侦支队总支连夜召开会议,决定立即收回该警车,同时收回该副大队长的警用车辆准驾证,暂停其驾驶警车资格并责令本人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市局纪委、政治部研究后立即将处理意见提交市局党委。

7月1日下午,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对该副大队长予以警诫一次,免去副大队长职务,通报全市引以为戒,并研究加强队伍管理的相关措施。

目前,温州警方正在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坚持从严治警,整肃工作和纪律作风,强化对民警的纪律作风和养成教育,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树立公安机关正气。该事件的发生引起了温州警方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局纪委、政治部立即研究制定落实《温州市公安局局规》、《加强警车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意见。市公安局领导表示:今后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来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严格监督,对违反制度和规定的,要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决不护短,坚决杜绝此类违纪事件的发生。
(李敏温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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