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官员群体性事件”
在维基辞典(wikipedia)的“群体性事件(riot)”条目下,记载了一条“police riot”的分类词条,意思是“警察群体性事件”。该条目将群体性事件分为“足球流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警察群体性事件”、“监狱内囚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种族对立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学生型群体性事件”、“城市居民型群体性事件”等六种类型。其他五种类型的群体性事件,都没有让我感到惊奇;唯独“警察群体性事件”让我大惑不解:警察不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么?会不会是维基辞典出错啦?怎么会有“警察群体性事件”这个词条呢?http://www.dffy.com/upfile/20090620183335-0.jpg
我后来认真地读了“警察群体性事件”的词条,才算弄明白了咋回事。该词条原文照引如下:A “police riot” is a term for the alleged wrongful, disproportionate, unlawful and illegitimate use of force by a group of police against a group of civilians. A police riot commonly describes a situation where police attack a group of peaceful civilians and/or provoke previously peaceful civilians into violence.
这个词条翻译过来,其大意是:“警察群体性事件”是指警察在工作中,由于不恰当、甚至超越法律而滥用暴力行为,导致一群警察与一群民众相互对抗、社会秩序陷入严重混乱状态。警察群体性事件通常表现为警察攻击一群处于平和状态的民众(如和平示威的民众),或警察采取某种行为去激怒一群原来处于平和状态的民众、以诱发民众的暴力行为,致使社会秩序陷入混乱。”
原来如此!如果警察的不当行为刺激或伤害了一群民众的感情、导致民众群体闹事,就是警察群体性事件。那么,照此类推,如果官员违反法律法规a>的行为刺激或伤害了一群民众的感情、导致民众群体闹事,自然可以认定为“官员群体性事件”了。
其实,我国也发生过“官员群体性事件”。如前孟连县委书记胡文彬在收受了橡胶企业主的贿赂后,在处理涉及胶农与企业的经济利益纠纷中,偏向企业主;在胶农与企业矛盾尖锐化后,竟然动用警力强行抓捕胶农,最后引发了云南孟连“7.19”群体性事件。孟连事件表面上看,是警民关系的冲突;但背后更深层次的,却是少数官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官员群体性事件”。
这两天有媒体报道,郑州规划局一副局长在接待记者采访过程中,质问记者“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郑州市委组织部的官员竟然将那位副局长的“惊人言语”视为其“个人言论自由”,这都伤害了社会最基本的道德情感、强烈刺激了社会公众的情绪!
那位位副局长的言论体现了他将党委、政府与老百姓置于两个相互对立位置上的思维方式,以及他消极应付那些居民依法定程序举报的损害公共利益事件,都在客观上起到了刺激民众的情绪、引诱民众暴力抗法的效果,因此这位副局长的行为与“官员群体性事件”可就是对号入座了!
构建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当谨防“官员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