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培英案二审维持原判
新华网济南7月6日电(记者张晓晶)6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案一审宣判,认定李培英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其中受贿2661万余元,贪污82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李培英不服判决,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7月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延伸阅读:
从李培英案看职务犯罪审理新动向
新华网消息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报纸《学习时报》4月20日刊文指出,首都机场集团原总经理李培英案的审理,反映出职务犯罪司法审理的若干新动向抑或新情况,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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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7/06/xinsrc_4420706061708890101987.jpg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资料图
新华网济南2月10日电(记者
杨维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案一审宣判,认定李培英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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