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成了关不住的“门”?
《著作权法》对学术不端无能为力 合理惩罚缺位,文抄公前赴后继有关抄袭的新闻从没有像现在这样集中。从今年三月开始,网上爆料“大学教授抄袭”、“最年轻市长抄袭”的消息接连不断,“抄袭”这扇“门”越来越宽,今后不知还会装进多少人。法律界人士认为,抄袭如此泛滥,既有职称论文制度本身存在的严重问题,又有深层次法律原因。在制定《著作权法》时,立法者考虑的主要是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公开出版物的权益保护,而对学术论文没有更多关注,难以界定抄袭者所获的利益和被抄袭者的损失,因此抄袭论文几乎不会涉及赔偿问题,更谈不上“惩罚性”赔偿。这直接导致现实中被抄袭者的维权收益与为了维权所付出的代价完全不成比例,客观上纵容了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新华社昨天发布消息,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贾士秋因“正教授职称评定中所提交的学术著作有造假嫌疑”的学术不端行为,被学校免去副院长职务,解除教授聘任。同样是学术不端,与诸多陷入“抄袭门”的同行相比,贾士秋行政职务较低,而遭遇的处罚最为严厉。
“抄袭”成也网络败也网络
昨天,《新快报》首先披露了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许永刚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据《新快报》报道,许永刚所著的博士论文全书共354页40万字中,竟然有202页约19万字为抄袭而来。“其中有一些是涉嫌对原论文结构大段文字一字不落地抄袭,有一些则是对原论文中除图表外的理论文字进行抄袭,而有一些部分对原论文的抄袭超过了80%。该书与如此多的论文和期刊雷同,但各章节的参考文献中一字未提被抄袭的论文或期刊。”“有些更是直接粘贴、复制到自己的文章中来。”
而今天出版的《成都商报》则明确说,根据网友的检索,许永刚的博士论文《中国竞技体育制度创新》涉嫌抄袭多达44篇(种)文献成品文章,其中甚至还有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杨树安2003年发表在《体育文化导刊》上的文章:《世界竞技体育发展的趋势》(第18、19、20页)。
今年三月至今,云南中医学院、广州商学院、辽宁大学等学术机构纷纷有主要领导被举报“论文涉嫌抄袭”。接着,湖北宜城新任市长周森峰也被质疑发表于2004年的论文与他人2002年的一篇论文有大段文字雷同。此后,云南中医学院在调查结论中用“过度引用”一词替代抄袭,理由是“目前学术界对抄袭没有一个明确界定”。而网民迅速做出反应,恶搞帖子不断,百度百科甚至迅速增加了“过度引用”的词条。
进入网络时代,“抄袭”也变得简单,无需再像从前一样泡图书馆辛苦查找资料,只需要在电脑上google或百度,然后复制粘贴,手快的一两个晚上就能完成。然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从一系列网络爆料贴中极其详尽的检索和对比可以看出,“抄”固然容易了,查“抄”更是容易。
中国人民大学在读博士生黄钰(化名)说,据她判断,今后一段时间,“抄袭门”很可能在大江南北继续遍地开花。“很多人都会发现,举报一个有头有脸的人论文抄袭,是一件命中率极高,杀伤力极大的事情。在现在的职称评审体制下,论文‘抄袭’差不多已经是原罪了,能跑掉的只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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