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加强对盗版音像电子制品监管
新华网长春7月9日电(记者王小鹏)近日,吉林省版权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对盗版音像制品和盗版电子产品监管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对音像电子市场的监管。通知要求,各级版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批发、集中经营场所的检查,加大治理力度。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公布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即可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吉林省版权局要求各级版权管理部门,以贩卖盗版音像电子制品较集中的大型科技商城、电子商场及自由贸易市场等为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音像电子制品批发场所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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