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国企董事长涉贪6311多万 称被逼写悔过书
浙江一国企董事长巨额贪污受贿案开庭审理新华网杭州7月9日电(记者
应曲川)7月9日上午,浙江省属国有企业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先龙贪污受贿案在浙江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08年9月26日,王先龙因涉嫌贪污罪被衢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9日被依法逮捕。同时被捕的还有原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浙江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瑜明、原浙江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如朋、原浙江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张瑞祖。>>详细
·庭审现场·
王先龙全面翻供 喊“冤枉”称“被逼写悔过书”
王先龙受审。
据正义网报道,今天上午9点,浙江省衢州市中级法院最大的法庭,挤满了从杭州、台州等地赶来的200多名旁听群众。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王先龙(正厅级)因涉嫌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站在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和他一同受审的还有浙江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金如朋、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浙江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郑瑜明、浙江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张瑞祖,三人涉嫌与王先龙一起共同贪污巨额财产。
衢州市检察院指控,国有企业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系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华龙公司”)的大股东,王先龙、郑瑜明受其委派到华龙公司任职,王先龙担任华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瑜明担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3年至2006年4月间,王先龙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伙同金如朋、郑瑜明、张瑞祖,将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南山村项目土地出让金返还部分、台州市樟岙村项目安置房回购款部分等单位财产占为己有,共计6311.28万元。同时,检察机关还指控,
2002年9月,华龙公司、浙江中矿实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3100万元,成立了新东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杭州市滨江区联建办公大楼“华龙国际大厦”项目。2005年8月,王先龙收受合作单位赠送的5%股权的溢价款98万元。此外,2006年11月,浙联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入股华龙投资后提出退出合作,并希望转让所持35%股份,华龙投资其余股东在其中有优先购买权。当时的董事会上,有5名董事主张收购,王先龙在明知华龙公司股份的价值高于浙联房产提出的转让价格的情况下,却以每股8.66元的价格太高、国有公司受让股权需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批等为由,极力主张放弃收购,阻挠董事会决议的形成,并密谋最终由他姐夫所持有的公司以低价收购了上述35%股权,从而给石化建材集团造成近2.4亿元的经济损失。
“都不是事实,我是被冤枉的!都是正常的商业合作。”衢州市检察院的公诉人周三才刚将6千余字的起诉书宣读完毕,王先龙便全面推翻了他在纪检部门接受调查、检察机关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所有供述,将检察机关指控的三项犯罪事实推得干干净净。当公诉人指出他先前曾作过的11次有罪供述、亲笔书写过三份“内容深刻、灵魂深处反思”的悔过书时,王先龙有些激动地站了起来,大喊:“那些都是被逼的,不真实的,以今天在庭上的供述为准。”,并大打”悲情牌”,红着眼圈,说话哽咽……
在随后的法庭调查阶段,面对公诉人、辩护人、法官的发问,王先龙都是先以“没有这回事,我不知道”作答,然后又滔滔不绝地为自己辩解。记者有意数了数,在上午近两个小时对他的法庭调查中,他总共出现过58次“没有,不知道”。由于他实在扯得太远,多次被法官喝断。中午12点,庭审休庭。这时,王先龙的家属和郑瑜明的家人开始在争吵起来,一个说王先龙有罪,一个说郑瑜明害人,从法庭内一直吵到法庭外,直到被法警制止。
下午1点30分,继续开庭,仍在法庭调查阶段。王先龙碎烦的辩解,让不少旁听群众昏昏欲睡。到下午5:00,总算轮到对第二被告人金如朋的法庭调查。不过,自称“小学毕业,不会说普通话”的金如朋一口台州方言让庭审十分吃力。而且,有些出乎意料的是,金如朋在为自己翻供的同时,还竭力为王先龙鸣冤叫屈。
截至记者发稿晚上21点,庭审还在继续。据法官介绍,庭审将延至22点,10日还将审理一天。我们将继续追踪报道此案。
图为庭审现场,自左到右依次为王先龙、金如朋、郑瑜明、张瑞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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