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示16名拟任局级干部情况
深圳市局级干部任前公示通告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李苏民等同志拟提拔使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苏民,男,1953年9月生,汉族,安徽萧县人,大学学历,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深圳市纪委预防研究室主任,拟任中共深圳市纪委正局级纪检员。
赵建设,男,1953年8月生,汉族,河南商水人,在职党校大学学历,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正处级),拟任中共深圳市纪委副局级纪检员。
张国荣,男,1951年11月生,汉族,广东深圳人,在职大专学历,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副会长(副主席)、党组成员,市民营经济工委副书记,拟为深圳市政协专委会副主任(正局级)人选。
杨朝仁,男,1952年10月生,汉族,广西玉林人,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教授,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深圳行政学院、深圳社会主义学院、深圳经济管理学院、深圳中华文化学院)副校长(副院长)、校委委员,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拟为深圳市政协专委会副主任(正局级)人选。
潘保华,男,1951年11月生,汉族,广东梅县人,在职党校大学学历,编审,197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深圳行政学院、深圳社会主义学院、深圳经济管理学院、深圳中华文化学院)副校长(副院长)、校委委员,拟为深圳市政协专委会副主任(正局级)人选。
梁耀发,男,1951年2月生,汉族,广东和平人,在职党校大学学历,197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副巡视员,拟任深圳市总工会巡视员。
余新国,男,1963年2月生,汉族,浙江温州人,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拟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钟惠容,女,1954年12月生,汉族,广东博罗人,在职党校大学学历,197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办公室调研员,拟任深圳市司法局副巡视员。
匡中建,男,1950年3月生,汉族,湖南双峰人,在职大专学历,197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司法局政治部调研员,拟任深圳市司法局副巡视员。
王汉生,男,1952年11月生,汉族,广东肇庆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7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退休退职处处长,拟任深圳市人事局副巡视员。
章家寿,男,1951年1月生,汉族,安徽合肥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8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任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巡视员。
李新华,男,1950年5月生,汉族,广东博罗人,大专学历,工程师,198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政府口岸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拟任深圳市政府口岸办公室巡视员。
崔建华,男,1952年4月生,汉族,山东博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接待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拟任深圳市接待办公室巡视员。
黄漫娥,女,1969年1月生,汉族,广东连平人,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福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拟为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李勇,男,1963年9月生,汉族,安徽寿县人,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记者,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拟为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周格机,男,1951年12月生,汉族,广东和平人,在职大专学历,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拟为深圳市宝安区政协副主席人选。
公示时间为2009年7月9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地址:深圳市市委大院前楼429房联系电话:12380、82106316邮政编码:518006,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市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0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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