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jweuq 发表于 2009-7-15 19:35:32

四川宜宾试行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制度

首批76名乡镇干部已填写表格完成申报,400余名科级干部将于近期陆续参与申报,接受监督
据四川在线-成都商报报道, “本月,我填写的个人收入是2301元,妻子是1000元,远在北京工作的女儿的收入是3000元,住房无增加……”7月14日,四川省宜宾市高县胜天镇党委副书记罗洪云“非常轻松”向记者介绍其家庭收入。从现在开始,他增加了一项新的工作,定期将自己连同其他乡镇干部填写的《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表》“秘密”地交到县纪委党风办公室。这位在基层工作了31年的副科级干部对这一新鲜做法给予认同。
今年6月,宜宾在高县率先试点推行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制度,首批76名干部如实填写个人以及家庭成员收入,接受监督;400科级干部将陆续参与申报接受监督。
首批76名干部从顾虑到支持
“我和家人的财产收入在一定时期的总数是上下浮动的,不会陡然增加很多。填写这个收入登记表,心里很踏实。一来可以提醒自己和家人要拒不义之财、遵纪守法、得合理收入,心里更安稳;二来组织为我和家人保密,所以我就没有什么顾虑。”罗洪云笑着告诉记者,自己是如实登记的,而且收入合理,没有必要也不需要踩“假水”!
罗洪云介绍,前不久,高县决定在“勤廉双优”试点乡镇建立实施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制度,并在胜天镇和月江镇先行试点。县纪委有关人士介绍,试点乡镇推行这一申报工作很顺利,普遍干部从刚开始的有所顾虑到表示支持,申报得以如期完成。“我们也很谨慎,对收到的《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表》封存、加锁,将原件表格专程送到县纪委。”罗洪云介绍说。
目前,高县月江镇、胜天镇两个试点乡镇的76名乡镇干部(包括社区干部和村干部)填写了《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表》,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4名。
            
         
      
      
      
         
         
               
400余名科级干部将陆续申报
昨日,记者在一张未填写的《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表》上,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填表人及配偶、子女的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等;在财产情况栏上,填写住房套数、地点、面积等;在债权、债务栏,分别列有总额以及产生的说明;在收入情况栏,要求填写月收入、工资、奖金和其他收入。
“这一制度的推行是有关部门一直长期酝酿、希望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的。”高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何涛介绍,高县经过研究后决定在“勤廉双优”工作中试点推行实施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制度并将《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表》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此举在宜宾走在前列。
虽然从试点的情况看,基层乡镇干部比较支持,但不排除在扩大试点范围中遇到的各种阻力。“财不外露”是现实存在的,“家底公布”毕竟不是一个大家都愿意的话题,当地纪委有关人士坦言。
但是,高县对推行这一制度很有信心。据悉,高县拟于近期在全县副科级、科级干部中推行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对于预防腐败、警示教育、推进领导干部“阳光收入”等方面不可估量的作用。全县400余名科级干部将如实填写家庭财产收入登记表,原则上一年填写一次,在实践中完善这一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约束效益。
这一制度是否会走过场?登记表是否会“尘封”于档案袋里?如何从制度上保障如实申报的真实性?何涛介绍,纪委已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考虑,要加强对这一制度的宣传、打消干部的顾虑,基层纪委、监察室对干部的填写情况要进行核实。在保密方面,采取的是独立填写、专人收集表格、专人送达县纪委、专柜保管的方式,可以有效打消干部的顾虑。此外,纪委也会依据干部填写的《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表》作为了解干部收入情况的一个重要依据,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述勤述廉、评优评先的一个重要参考和依据。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在一定层面公开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的有关情况。对于核查出来的干部不如实申报的情况,纪委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或其他处罚措施。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四川宜宾试行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