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院长回应社会质疑 法院调解不是和稀泥
据大河网-东方今报报道,法院的工作是审判,搞调解不是“和稀泥”吗?法官不在法院开庭,开车带着书记员到农村大院开庭,不是浪费人力财力吗?昨天,在河南法院调解年电视电话会议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针对这些外界质疑作出了回应。法院调解工作不是“和稀泥”
据河南省高院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96685件,调解60672件,调解率达62.75%,比去年同期增长8.34%。
但对于这样一个结果,有学者质疑,调解一个案件比判决一个案件要付出几倍的汗水和辛苦,“这种‘和稀泥’性质的调解会不会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司法权威不是看坐的堂有多高,拍的惊堂木有多响,而是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张立勇说,有许多信访案件并不复杂,不难调解,可能就是因为法官当初不负责任,没有下工夫调解而是一判了之,才造成当事人不断地申诉、上访。
张立勇举了一个例子。李三会和张学勇是表兄弟。在一次闲聊时,李三会说舅舅(张的父亲)不孝顺姥爷,张学勇听了很不高兴,把李三会摔倒在地,踢伤了李三会的左脚。后来李三会花去医疗费1155元,把张学勇告了,张学勇被法院判刑1年6个月。之后,张学勇的母亲整天上访。
“李三会的伤应该不算重伤,这样一个轻伤案件,双方又是亲戚关系,如果法官把案子调解了,当事人家属还能上访吗?”
张立勇提醒法官,调解不是法官简单问一下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调解”,而是要耐心地做双方工作。
巡回法庭“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河南省高院统计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巡回审理各类案件37736件。对法官到社区、农村、田间地头开庭这种“马锡五审判方式”,也引来了外界不少质疑声。有学者认为,法院的职能是审理和判决,法官少、案件多、资金紧张,把法庭搬到外面这不是浪费人力财力吗?不如坐堂问案。“评论马锡五审判方式要从长远看算大账,不能单算眼前的小账。”张立勇在会议现场算了一笔账,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如果基层法院坐堂问案,从表面看只需要50元(诉讼费),但如果开巡回法庭可能就需要100元。表面看来,似乎是多花了50元。“坐堂问案一判了之,如果群众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上访到中院可能需要100元,上访到高院可能需要1000元,可能还会去北京上访。一起案件来来回回十几二十年,这算是节约资源吗?”张立勇分析。
张立勇说,法院审案不能一判了之,要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巡回法庭不仅能达到这个效果,和法官坐堂问案相比,更能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张立勇表示,近期省高院将在全省开展两项活动:“下访连心”活动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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