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资贸易中心负责人致千万国资流失判4年
新华网兰州7月16日电(记者宋常青)记者16日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甘肃省物资贸易中心原总经理李应德涉嫌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导致上千万国有资产流失一案近日已经在该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应德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成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时任甘肃省物资贸易中心总经理的李应德伙同他人以停薪留职人员身份虚报注册资本成立了一家汽车经营公司。自成立起至2001年11月期间,该公司利用甘肃省物资贸易中心下属企业改制的机会,将后者总计1118万余元资金、价值73万余元的车辆陆续通过借款及挂账的形式转到该公司名下;贸易中心下属企业价值517万余元的79辆库存车辆,也未办理任何财务手续便转移到该公司名下进行销售。
截至案发,甘肃省物资贸易中心下属企业仍有国有资产536万余元未能收回,价值517万余元的车辆销售款去向不明,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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