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退回补充侦查 深圳梁丽案是否被公诉依然是迷
梁丽与儿子在老家时的留影。资料图备受关注的梁丽案再次传来新消息,该案第二次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预计还要两个多月才能知道检察机关是否对其提起公诉。这是昨日记者从梁丽的代理律师、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司贤利处了解到的消息。根据司律师预测,检察机关是否起诉梁丽,还要等待两个多月才能知道结果
。
这个因为在深圳宝安机场“捡”了价值300万元黄金的清洁女工,最终将面临怎样的刑罚,时隔7个多月,目前依然是一团迷雾。
2008年12月9日梁丽事发当天就被警方抓捕,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涉嫌盗窃罪把梁丽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几经周折,4月30日,宝安区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是第一次退查。
5月29日公安机关将补充侦查的梁丽案移交检察院,按相关规定,检察院要在最迟45天内,即7月14日前作出是否起诉,以何种罪名起诉的起诉意见书。
昨日,记者联系梁丽的代理律师司贤利时获知,梁丽丈夫刘建华日前到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查询案件进度,被一位工作人员告知案件已被退回公安机关,刘建华随后从负责梁丽案件的钟检察官处核实了这一消息,这是该案的第二次退查。根据相关法规,案件可以有两次退查的机会。钟检察官这次并没有透露退查的原因,只是要刘建华等候消息。(王纳)
相关报道:
7月14日报道:深圳梁丽案再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梁丽案因如何论罪、论何罪、该判多重存诸多争议而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13日记者从梁丽的代理律师,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司贤利处了解到,13日下午梁丽家属到深圳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案件进度时被检察院方面告知,该案第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原因不便透露,记者随后从梁丽丈夫刘建华处证实了该消息。>>详细
5月20日报道:失主首度回应:金饰已取回
未提出追究梁丽责任
5月16日报道: “梁丽案”——从清洁工到囚徒的10小时逆转(组图)
5月15日报道:深圳警方初步认定“捡”金女清洁工涉嫌盗窃罪
5月11日报道: “捡”14公斤金饰面临无期徒刑 “女许霆”引争议
[网友看法]
梁丽案时间表:
2008年12月9日——机场清洁工梁丽在机场“捡”到价值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14公斤黄金首饰。当晚,被公安机关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2009年3月1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梁丽案出具起诉意见书。随后,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正式批捕梁丽。
2009年4月30日——该案由深圳市检察院还送宝安检察院审查后,宝安检察院第一次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9年5月11日——本报首次在媒体上披露该案,引起国内关注。梁丽究竟是“偷”还是“捡”,引起广泛争论。法律界众多著名学者发表自己的看法,超过300万网民参与了各种网站的网络调查。
2009年5月29日——公安机关将补充侦查的梁丽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9年7月13日——宝安检察院第二次将梁丽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