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QtVeOg 发表于 2009-7-21 19:14:39

上海扩大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

新华网上海7月21日电(记者李晓慧)为进一步改善上海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召开,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实施扩大限制通行范围的通告》,决定对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扩大限制通行范围。
《通告》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污染车辆在上海市中环路以内(含中环路快速路、地面道路及辅道)的快速道路和地面道路,以及延安高架路、南北高架路、闵行高架路、逸仙高架路全线道路上行驶(在上海逗留7日以内的外省市过境车辆除外)。浦东新区可根据中环路浦东段建设的进度,分阶段执行。
上海市政府还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自今年8月1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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