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LY88 发表于 2009-7-23 19:33:25

东莞一男子资助涉罪老乡50元逃跑获刑半年

新华网广州7月22日电(记者孔博)在东莞打工的男子陈某在明知老乡肖某是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仍资助50元帮助其逃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日前以窝藏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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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招录2.3万余政法干警报考指南法院审理查明,肖某与蒋某均租住在东莞市塘厦镇林村东广五金厂后面的出租屋。2003年2月7日8时许,肖某与蒋某在出租屋内因共同使用煤气的费用分担问题发生争吵,进而打斗。肖某持木棒猛击蒋某头部,后又持水果刀捅蒋某左大腿一刀,致蒋某倒地后失血过多死亡。随后,肖某逃到东莞市塘厦镇林村找到老乡陈某,告诉陈某自己打伤了蒋某,并要求陈某帮忙逃跑。陈某随即给肖某50元作为路费,并协助肖某逃离东莞市。2009年3月13日,贵州省贵阳市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肖某是犯罪分子,仍为肖某提供财物,帮助肖某逃匿,已构成窝藏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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