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花14万救治绝症杀人凶犯 该不该?值不值?
杀人凶犯 绝症患者———这是33岁的范旭东的两个身份。按照相关程序,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范旭东,本应在法院发来执行书后,由看守所转至监狱服刑。然而,范的同案犯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按照法律规定,他只能继续等待终审判决。而按照范旭东的病情估算,他根本等不到终审的那一天。
那么,他患了癌症,看守所该不该管?
在各方争论不休时,看守所拍板决定———管!
为救范旭东,看守所花去相当于全所在押人员两年的医疗费———14万多元。于是,一场更为激烈的争论又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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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招录2.3万余政法干警报考指南西安北郊,长安医院一间病房,护士轻轻摘下一个病人的呼吸机。大夫在他的病历上填下最后几个字:晚期肺癌,呼吸衰竭。
去世的这个病人名叫范旭东,他还有另外一个特殊身份: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杀人凶犯。生命凋谢之时,他身边没有亲人,只有守护的民警,还有民警手头14万多元的治疗费账单。
危重的病人和杀人凶犯,一个应予抢救,一个应予严惩,可当两者身份合一时,激烈争议就如炭火落入冰水…….
案情
杀人凶手临判前患重病
范旭东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家里数他最小,中学毕业后他便在外闯荡,被警方抓获时身背两起命案:2001年,范旭东与4名同伙在西安市北郊将一名妇女杀害;2004年,他又伙同其他4人于郊县抢劫并杀害一名司机。
2005年,范旭东涉嫌盗窃罪被山西省警方刑拘。查清他正被陕西警方通缉后,范旭东被移交到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随后被羁押于未央看守所。
从2009年3月5日开始,范旭东在监室内咳嗽不止,并且强烈呕吐。看守所民警带他去多家医院反复检查后最终诊断为右肺肺癌,且是中晚期,医生预言最长活不过3个月。
就在病情确诊没几天,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送到看守所,范旭东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
民警好心,为他治疗,可烦躁的范旭东极不配合,两次拔掉氧气管自杀,人高马大的他发作起来几个人都控制不住,为其治疗的医院认为病人危险系数太高,开始往外“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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