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懒得弄 发表于 2009-7-29 00:43:15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电

  上午九点多钟,我正在开车,接到一个显示为外地区号的电话,听声音是个女人,她说她看过我的博客a>,“文章写的真好!”我知道这是溢美之词,就寒喧了一下,反问:你有什么事吗?
  
  她说她有一件事需要向我咨询一下。我说我这会儿正在开车,有事请晚上八点钟打电话过来好吗?她同意了。
  
  晚上八点多,那女人又打来了电话,她在电话中向我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她说她弟弟是一个中学的校长,十几年来艰苦奋斗,多次立功受奖,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可他的校长位置阻挡了一位副校长的升迁,而这位副校长的姐夫又是县纪委的一个小头目。这位县纪委的小头目为了铲除他小舅子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就双规了这位校长。通过对校长本人和一百多位“证人”的刑讯逼供,共认定这位校长受贿一万多元,并且都是在他父亲去世时,校长的朋友和下属送来的礼金。最近检察院已起诉到法院,她问我能否作为她弟弟的辩护人。因为她看到我一局长辩护后写的《曾经的英雄血该不该白流A>》,“写得非常有道理。”
  
  我告诉她,我正是因为这篇文章被吊销了律师a>执业证书,不能再作为她弟弟的辩护人,她可以从外地聘请其他律师a>。
  
  她说她弟弟家里很穷,已家徒四壁,请外地的其他律师a>要价都很高,真的请不起。
  
  我说那你就在当地请一个律师a>就行了,辩护意见你可以让律师a>参考一下我有关文章中的观点。
  
  她说,当地的律师a>告诉她,凡是纪委查办的案件,他们都不敢辩护,并且就是辩了法院也不敢采纳,纪委说谁有罪,谁就有罪。现在许多人打官司,包括许多民事案件,都知道托纪委的人跟法院打招呼,法院是不敢不给面子的,这个说法是不是真的?
  
  我迟疑了一下,我知道那位律师a>说的是真话,但我不想让这个女人太失望,可想了半天也没有更好的“假话”来安慰她,只好实事求是地说,那个律师a>说得没错。
  
  听了这话,那女人在电话里竟嚎啕大哭起来:这么说,我们就该冤死了,这国家还有没有法律?
  
  我知道,自己没有用假话去蒙骗别人的本事,只想着尽快收场。我言不由衷地说:“也许那位副校长达到了目的之后,对你弟弟就不会太狠心了,你弟弟不就是不能再当校长了吗?就不能干点其他事吗?听说有些地方的纪委规定受贿几万甚至几十万都不追究的,你弟弟也许能判个缓刑……
  
  可我弟弟他真的冤枉,他真没有受贿,他是一个清官,不然家里怎么穷得连请律师a>的钱都出不起呢!
  
  我安慰她说:“你弟弟可能有些冤,但比他更冤的人多着呢,比如河北的聂树斌,内蒙的呼格吉勒图,他们被错判死刑杀掉之后,除了真凶在法庭上要为被冤死的无辜“请命”之外,还没听说司法部门纠正此案,他们不比你弟弟冤得多吗?”
  
  谁知,听我说了这些,那女人哭得更凶了,她哭诉着说:这个社会怎么会这样暗无天日,这不是把人往死里逼吗?
  
  我不敢再说什么了,也不知道能拿什么话去“安慰”她。恰好这时我的手机铃声响了,我十分抱歉地告诉她,我有一个朋友打来了电话,我们有机会再通话。
  
  那边挂掉了电话,我也没接手机来电,只是坐在那儿久久地发呆。我在思考今后再遇到这样的哭诉时,应该如何去“安慰”人家。
  
  我到现在仍然没能找出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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