蜕变 发表于 2009-9-8 23:26:46

重庆一副区长39岁落马:事业黄金期也是腐败易发期

顾绯受贿案庭审现场
顾绯在其干事创业的黄金年龄———39岁,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39岁现象”在他身上应验
重庆大渡口区原副区长顾绯受贿案再次警示领导干部:事业的黄金期往往也是腐败的易发期
8月25日上午9时,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审判大厅庄重肃穆。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该市大渡口区原副区长顾绯,正在接受一审宣判: 
“被告人顾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4.6万元、美金2万元、港币3万元,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60.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在接受纪委审查期间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其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这个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后辞职去“打工”的贪官,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是年,顾绯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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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轻有为,36岁官至副厅级
生于1970年2月的顾绯,硕士研究生毕业。顾绯的父亲是一名桥梁专家,他从小受父亲的熏陶,对建筑很感兴趣,他大学上的是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学的是城市规划专业。毕业后,顾绯被分到重庆市规划设计院工作。1996年,他到重庆市规划局建筑管理处当联络员,主要负责该市渝中区的建筑管理工作。那时的顾绯任劳任怨,踏实肯干,在业务方面崭露头角,工作成绩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他那时工作上如此,生活中也是一个很好的人。”熟悉顾绯的人都这样评价他。 
顾绯较强的业务能力加上自身的勤奋努力,使他很快脱颖而出。1998年6月,顾绯被任命为渝中区规划办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0月任重庆市规划局规划编制处副处长,2002年1月任重庆市规划局总体规划处处长兼详细规划处处长。2006年12月,顾绯被提升为大渡口区副区长,分管规划、建设、国土、征地和房管等工作。是年,顾绯36岁。 
不到37岁就官至副厅级,顾绯可谓春风得意。有人说,照这样发展下去,顾绯一定会成为重庆政坛上的一颗新星,前途不可估量。然而,顾绯却没有把握住自己。 
其实早在1997年,顾绯就开始受贿。当年初春,当时在重庆市规划局建管处当联络员的顾绯推荐一个老板承接了一个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业务。为感谢顾绯的关照,这位老板先后两次到他办公室送好处费,一次2万元、一次4万元。这是顾绯第一次收受他人钱财,难免有些担心,但在花花绿绿钞票的诱惑下,他最终还是将钱揣进了腰包。是年,顾绯27岁。 
后来,顾绯陆续给这个老板介绍了一些业务。这个老板当然知道投桃报李,到2006年,他一共7次向顾绯行贿18万元。 
就这样,顾绯在权钱交易中,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2 突然辞官,企图玩“金蝉脱壳”术
2007年,中央纪委收到一封来自重庆的实名举报信,被举报对象是重庆市渝中区分管城建的副区长王政和渝中区委副书记郑维。中央纪委非常重视,迅速成立办案组赶到重庆调查,涉及数名厅级官员和多家房地产公司的重庆房地产“窝案”浮出水面。其中,有曾在重庆市规划局当处长的沙坪坝区原副区长陈明;重庆侨联原主席罗静虹(王政之妻);由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改行成为九龙坡区区长的黄云;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巡视员、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文峰;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王斌;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和原副局长梁晓琦,以及重庆市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市规划展览馆原馆长查红。 
顾绯是重庆房地产“窝案”主要涉案官员蒋勇、梁晓琦、黄云的大学校友。案发前,顾绯与陈明、蒋勇、梁晓琦等人关系密切,甚至互相介绍行贿人。因此,重庆房地产“窝案”暴露后,顾绯如坐针毡。 
2008年1月,顾绯突然辞去大渡口区副区长职务,转投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打工”,这在当地引起了极大震动。许多人不明白,顾绯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随着真相的逐渐揭开,顾绯“急流勇退”原来是在玩“金蝉脱壳”之计———他企图以此逃避法律的惩处。
            
         
      
      
      
         
         
      
      
      
         
         
            
               
3 历尽艰辛,检察官智降贪官
2008年4月8日,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检察院联合组成的办案组决定,将顾绯受贿案交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查办。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王定顺要求干警以讲政治的高度办好此案,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局迅速成立了以侦查处处长张超为组长的办案组。办案组制定了周密的侦查方案,确定了案件取证方向和突破口,一张抓捕顾绯的法网迅速撒开。 
接受任务的第二天,张超便带领侦查员风尘仆仆地赶赴重庆主城区,有人说顾绯已到北京。然而,办案组得到的消息是,此时顾绯并不在北京。原来,顾绯早有警觉,企图用躲避来逃脱检察机关对他的追查。办案组一方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对顾绯实行边控,严防其逃至国外;另一方面申请公安部门网上追逃,使其早日归案。 
顾绯到北京后,知道末日即将来临,他精心安排了自己的逃亡路线———先从北京逃到广州,继而飞至杭州,然后回到老家上海。 
2008年4月12日晚,上海市长宁区警方在一大酒店将顾绯抓获。办案组得到消息后,马上派干警赶赴上海,将顾绯顺利押解回重庆。 
顾绯到案,并不意味着案件就能顺利突破。接触过形形色色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办案组组长张超说,顾绯是一个十分精明的人,他不但在业务上是个专家型人才,而且能揣摩审讯人员的心理,检察官提出的问题他会甄别出意图,时刻保持“警惕”,审讯工作进展缓慢。 
为打破僵局,办案组在寻求突破口、加大外围取证的同时,从生活上关心顾绯,实行人性化办案。为彻底打消顾绯的侥幸心理,张超急中生智,想出了两句话:“以正确的态度面对组织的审查,以积极的心态面对自己的未来。”并打印张贴在审讯桌上,每天让顾绯阅读。渐渐地,顾绯的思想有所松动。 
汶川“5·12”特大地震发生时,顾绯正在接受审讯,房间刚发生摇晃,两名办案人员就在第一时间意识到危险来临,他们急忙上前护住顾绯的头,并迅速把他转移到安全地带。不久,顾绯年过90岁的外祖母过生日,家人打掩护说顾绯出差了,但外祖母非要在她生日这天与顾绯通电话。办案人员得知这个消息后,满足了顾绯家人的要求,他因此很受感动。之后,顾绯的态度大为转变,陆续交代了受贿事实。 
接下来,办案人员开始了大量而艰巨的外围调查取证工作。 
在“火炉”重庆,七、八、九三个月是最炎热的季节,办案人员在高温下高强度地工作,吃饭、睡觉没有规律,有的甚至体力不支因病倒在床上,但他们没有打退堂鼓,病情稍有缓解又投入战斗。 
经向100多名证人取证,该案轮廓基本清晰。但是,顾绯每笔是否利用职务之便,还需归纳分析,用书证佐证。而书证的搜集难度更大,因为涉及专业知识,需要侦查人员从头至尾把握学习。经过检察官的努力,在36本侦查卷中,他们收集的书证材料就占了一半。 
2008年11月12日,顾绯受贿案移送审查起诉。为了成功起诉这起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多、牵涉地域广、证据材料多、案情十分复杂的特大受贿案,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领导特意指派重庆市“十佳公诉人”、女主诉检察官廖祥勇主办。经廖祥勇等检察官5个月的艰辛努力,2009年4月17日,顾绯被依法提起公诉。
4 疯狂敛财,变着花样收受贿赂2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顾绯在进入重庆市规划局工作不久,便开始被腐蚀,并一发不可收。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变着花样收取贿赂200余万元: 
——出国“考察”收钱。2000年,某房地产公司为了争取重庆市规划局有关处室对该公司开发的一家大酒店项目的支持,邀请时任重庆市规划局渝中区规划办公室副主任的顾绯等人,到欧洲“考察”。临出国前,该公司秘书受董事长彭某委派,将2000美元送给了顾绯。2004年,彭某得知顾绯将赴澳大利亚“考察”,为了公司新开发的项目能够继续得到顾绯的支持,彭某以“考察”需零花钱为由,送给顾绯3000美元。后来,顾绯又收受该公司感谢费42万元。 
——买房得到“优惠”。2001年11月,时任重庆市规划局编制处处长的顾绯欲在某小区购房,房地产商张某为得到顾绯的关照和支持,授意公司经办人员以每平方米4000元的套内单价,按15.4万余元的合同总价款,将套内面积为38.52平方米的一间门面房销售给了顾绯。后经鉴定,购房时该房价值25.6万余元,顾绯从中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2004年7月,顾绯以其弟的名义,从彭某公司购买了套内面积为161.73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彭某授意工作人员按每平方米3885元的套内价格,以57.98万余元的合同总价款将该房屋销售给顾绯。后经鉴定,购房时该房屋市场价值为96.63万余元,顾绯从中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38万余元。2005年9月,顾绯之妻与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以每平方米3000元的单价,以19万余元的总价款购买一套套内面积为63.53平方米的商品房。后来顾绯仅支付了7万元,从中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 
——过年收取“红包”。2002年10月,重庆某规划设计公司为申办城市规划编制乙级资质,找到顾绯帮忙。事后,为感谢顾绯的支持,该公司于同年底以拜年的名义,送给顾绯人民币3万元。从2002年至2007年,该公司每年春节前以拜年为名,先后送给顾绯“红包”共计13万元人民币。
            
         
      
      
      
         
         
      
      
      
         
         
            
               
  5 顾绯受贿案再次敲响防范“39岁现象”警钟
9月4日,主诉检察官廖祥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顾绯是一位曾经前途看好的年轻副厅级领导干部,但在人生道路上却因金钱迷失了方向,最终走向犯罪深渊,自毁前程,教训深刻。 
廖祥勇指出,作为一名行使城市规划管理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顾绯原本应该是打造优美人居环境、规划美好城市蓝图的设计师和管理者。但因这一权能与建筑开发、房地产业等高利润行业息息相关,使得无数建筑商、开发商不断觊觎这权力背后隐藏的巨大收益。他们不断用手中的金钱,向城市规划管理职权换取更大的利益。于是,如顾绯一样握有这一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便成为他们收买的对象。为了获取不义之财,顾绯之流从领导干部一步步沦为金钱的奴隶。检察机关将顾绯交付法庭审判,就是以他在走向人生辉煌的同时却走入犯罪深渊的沉痛教训再次告诫人们:警惕金钱的腐蚀,让防腐拒变的警钟长鸣! 
廖祥勇说,顾绯大学毕业后,从一名规划设计院的助理工程师开始,到重庆市规划局建管处联络员,渝中区规划办副主任,重庆市规划局编制处副处长、处长,直到大渡口区副区长,可谓一路顺畅。到2006年底,还不到37岁的顾绯已经具备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政治地位。当时的他年轻有为,前面等待他的原本应该是更加光明的前途。然而,让人遗憾的是,他一路走来,那些光鲜的脚印后面却隐藏着那么多黑暗的权钱交易。顾绯在用双手创造自己人生辉煌的同时,也在成长的道路上亲手挖下了毁灭自己人生的陷阱。专家和媒体总结的“39岁现象”,在顾绯身上应验了。在党和国家大力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的大环境下,顾绯案暴露的一些问题,值得有关部门警惕。那些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们,在自己事业的黄金年龄段,需要吸取顾绯的深刻教训,真正做到“进不失廉,退不失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沈义 牟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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