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寻租”是如何炼成的
今天在报纸上看到转载《半月谈》第15期的一篇文章《花钱“销号”惊曝“信访寻租”乱象》,说 的是一位记者在对信访问题进行调研时发现,在“一票否决”制度下,严格的信访指标与政绩考核挂钩,滋生出“信访寻租”乱象。一些基层政府在“息访”不成功、“截访”不好使的情况下,为了保持所谓“清白”,给上级留下“稳定”的印象,只好想方设法通过“信访寻租”“销号”。张军是某省会城市一派出所的民警。他告诉半月谈记者,长期上访使有的上访户得出“真经”:一是上访地点专挑要害部门,或者他们认为“管事”的部门;二是他们潜意识中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
由于几个所谓“管事”的部门都在张军所在的派出所辖区内,因此,这里几乎每天都有上访者的身影。张军说,猫腻就出在这里:比如说到省委上访,如果他们派出所按规定办事,一般先是登记在册,然后通知上访者所在地政府来领人。同时,要把登记记录上报给省信访局或者省综治办。这样做就意味着某个地方将会增加信访记录。如果遇到老上访户,今天送回去,明天又来了,几次下来,这个地方的信访指标很快就会用完,结果可想而知。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智”者想出了这样的“妙招”——讨好派出所,贿赂信访局、综治办。具体操作办法是:某地专门负责上访者遣返的干部和一些重要辖区的派出所搞好关系,从所长到普通民警,一旦遇到这个地方的上访者,派出所就会在第一时间通知该地的信访干部,从而做到不登记、不上报。而派出所得到的“收获”是,对方不间断地给好处,吃吃喝喝是家常便饭,甚至给“人头费”,比如,帮你每销一个号,给派出所及民警几百元乃至上千元的好处费。
而对那些已经被信访部门、综治办登记的,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花钱买通这些部门,抹去“历史记录”。一些地方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成本,甚至动用财政资金“公关”上级信访、综治机构,使其帮着“销号”。
关于“一票否决”我们听说得多了,什么计划生育超生“一票否决”、安全事故“一票否决”、群体事件“一票否决”,那时我就在寻思对一件事设置了“一票否决”,是不是某些领导偏听偏信、以偏盖全的“脑瘫”表现。这么多的“一票否决”就是要求下级成为十全十美的官员,这可能吗?
但就是十全十美的官员也不可能永远都保证不出一点差错的呀,这不是逼着一些地方官员弄虚作假吗?这个“一票否决”的制度我不知道是那位高人的创举,但这确实已成为中国官场的一种潜规则,它逼着上上下下的官员们拼命地捂盖子,压制真正的民意的上传,造成一处处民愤的喷井——群体事件。
我以为,这种以高压的方式炼成的“和谐”是不真实,也是不能长久的。我更为某些官员们不准民愤民意上传的做法感到不解,他们为什么要干这种愚蠢透顶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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