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cwkcb 发表于 2009-9-8 23:44:13

纪念《好色导师面面观》发表五周年

  2004年8月,我撰写并发表了《好色导师面面观A>》。[注①]文章开宗明义:“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陋室里的电脑旁,土生在轻轻地敲着键盘。我这次‘敲打’的,不是别的,而是好色的研究生导师。”“关于好色导师的龌龊象,已让人目不忍视;肮脏言,已让人耳不忍闻!” 想到那些五花八门的好色举动,“我那轻柔的头发,再也不会老老实实地趴在头皮上栖息了,它们都齐唰唰地站起来了!我简直出离愤怒了!” [注②]时间如白驹过隙,算下来,一晃五年过去了。

  那年4月,我还撰写并发表了另外一篇研教评论文章《研究生何时不再“喝尿”》,[注③]谴责了从事A专业而不懂B专业却带B专业研究生的教育怪象,将这种外行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行为讽刺为让研究生“喝尿”,有些导师甚至“提着尿壶叫茶壶”,分明是给研究生“灌尿”,却声称给他们“喝茶”。[注④]批评尿壶导师的文章,被读者戏称为“尿壶理论”,批评好色导师的文章,被读者戏称为“色导理论”。但从两篇文章的传播来看,“色导理论”的传播速度比“尿壶理论”来得更快。[注⑤]因为,单从题目来看,它的卖点就可以吸引好多人的“眼球”,从内容上来看,更能够吸引那些正义人士的“脑球”、“心球”等,这个就连我自己都需要“厚着脸皮”承认。记得一些热门网站还专门转载此文,甚至一家境外网站也不惜歪曲文章旨意,以“新闻”形式公开篡改发表。

  文章写作之时,我仍旧是毛头小子一个,虽然生理年龄已不小,但心理年龄始终是小孩。为人处世处于幼稚阶段,并将长期处于幼稚阶段。一个人要指望走向成熟,就必须经历幼稚,那种所谓的“年轻早熟”、“圆滑世故”、“少年老成”,我是做不到的,也做不来,甚至在我看来是没有经过幼稚期的“变态成熟”。基于此,我想趁着年轻,高调一点,张扬一点,能够洒热血就洒热血,能够显棱角就显棱角,尽量多显摆显摆、多出出风头,多受点挫折,多碰点灰,多撞点墙,结实结实,走一条从幼稚到成熟的正常发展之路。说真话,表内心,直抒胸意,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在多个场合多次叫嚣过:为了说出很多人不便于说出的事实真相并大胆揭批,我宁愿让我的个人威信在别人心目中逐步或迅速滑坡,宁愿赚取诸如“疯子”、“渣子”、“垃圾”、“神经”、“混子”、“书呆子”、“愤青”、“小人”、“不知趣”、“不识相”、“找死”、“不想活了”、“甭想混了”、“悠着点”、“当心”、“钻牛角尖”、“走死胡同”、“脑子进水了”、“心态不正”、“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等辱骂和劝告或者警告。尽管有可能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人际后果,但我确实说了,也做了,且是单纯而真实的。

  即便我娶妻生子、有家有口,也还是这秉性,因为秉性难移。这不是“碰一头灰”、“撞墙壁”之前的写照,即便“碰了”或者“撞了”之后,“再回首我心依旧”。因为我是土生阿耿,走的是土生阿耿道路,食的是土生阿耿烟火,吸的是土生阿耿正气,吐的是土生阿耿真话。这不是自恋,不是唯我,也不是孤僻,更不是独尊,而是一种“土生阿耿精神”的焕发。[注⑥]在批判科学与教育界的一些不像话、不干净、不讲究的事情时,我是公正无私、有胆有魄的,不留任何所谓“情面”。我向来主张人与人之间应该单纯、天真地交往,[注⑦]曾经有一阵子对此怀疑过,但在此之后,执着的我,仍然坚信:天真伴我走一生。

  简言之,学术圈不要演变为娱乐圈,这就是我冒出“色导理论”的初衷。不管多少人当面骂还是背后搞,我对此观点坚信不移。其实,“好色”未必一定是坏事,我也承认自己“好色”,[注⑧]但是,要看什么人好色、对谁好色、怎么好色。一个公司老板养几个小蜜,我不会去“破口大骂”,一个政府官员包几个情人,我不会去“怒发冲冠”,一个大学教授要是嫖娼,我也未必“小题大做”,但要是作为导师的教授,把“色心”耍在了自己的女研究生身上,把招学生变成招情人、把做课题变成做游戏、把靠学术变成了靠身体、把给好处变成了给伤害、把不合格变成了不服从,滥用婚姻自由,把爱妻踢掉娶博士,把博士踢掉娶硕士,或者纳研究生为妾,大会小会带,这山那水玩,我就要站起来、跳起来、吆喝起来了。基于此,我才忍不住怒写了那篇教育檄文。以上是我写作《好色导师面面观》时的单纯心境。

  对于研究生导师群体中的好色导师,一个有正义感而不是一个被社会旧尘新渣所融化的人,想必会痛恨并勇于揭批的。五年以来,我陆续收到大量读者的各种来信,有的拍手叫绝,有的拍手叫板,还有的拍手叫出了自己的遭遇,个别人还寄送了相关视听资料。[注⑨]我一直回复读者的来信、来电、来Q,很多时候我甚至干脆放弃睡觉的时间。来信读者中,支持或揭露的人居多,但也有一部分读者是持批评态度的。一些女研究生还为导师辩护,认为现在社会“一切皆有可能”,只要是出于自愿,谁都无权评论。有的还详细记叙了自己与导师保持性关系的过程,对在丈夫出国留学期间导师给予的性慰藉心怀感恩,并以鄙夷不屑的态度骂我“书呆子”、“伪君子”、“道德小贩子”,劝我“好好做学问”,“少管那么多闲事”。还有人批评我过于偏激,郑重告诫我“并非所有导师都好色”。显然,这是误解我文章的意思,那段时间我曾反复强调:文章批判的是“好色导师”,而不是“导师好色”。

  诚然,我也相信绝大多数研究生导师应会自尊自重。好色导师的好色行为也不能仅从导师方面单线观察,还要考虑女研究生自身的原因。很多情况其实是“你情我愿”、“互利互惠”,所以,女研究生心怀的交易动机或者其他因素也纵容了好色导师的行色丑径。从这个角度来说,只要洁身自好、自重自爱,注意防守,加强反击,任何一个好色导师的“魔爪”都会迟早败于正义女研究生手下的。当然,有些研究生导师的“好色”癖好,业内好多人已经习以为常,几乎进入了知情者的印象名单。[注⑩]据此,为降低自己遭遇好色导师的可能性,可在选报导师时打听一下相关知情人士,也不失为一种消极的回避方法。

  有趣的是,由于我在文章中列举了五种行色方式,有读者来信竟然喷口污蔑,说那肯定是我长期好色实践的亲身体会;还有的读者脸皮厚如汽车轮胎,来信索要指定高校好色导师名单,以便以美色专攻专报这些导师,并劝我说“哪个男人不好色”,甚至嫌弃我“书读多了”。更有趣的是,去年一东北籍女生报考上海某高校研究生,导师第一次带教研究生,或许早就欲想行色,对该女生无比热情,女生来上海复试,导师亲自去火车站迎接,并自费为其开设宾馆,不时透露“与妻子感情不好”等常见暧昧信息。面对此境,这位女生无法决定是否攻读,给我来信征求我的意见,我当即建议可读,并告知如导师有强迫之色事,可向校方举报,我甚至还表示愿意协助举报。一段时间后,我再问到这名女生有何决定时,她的回答是“我已想开了”。

  曾有媒体问我有无女研究生敢站出来,曝光好色导师的好色故事。五年以来,我陆续联系了一些较为典型案例的举报者,但她们表示不会公开曝光,一来证据不足,二来也生怕报复。没毕业前,担心捅露出来之后遭遇打击,无法毕业;毕业之后,又觉得社会原本如此,不过习以为常。我想也是,真正敢于站出来的,可能早就主动出击了。这些年,媒体也不断曝光了因考研招博而闹翻的性交易丑闻,大概都是女生没有从好色导师那里得到承诺的实惠,而祸出声誉、翻案叫板。给我来信的,或许仅仅是那些走投无路又无人诉说的低调女孩。看来,好色导师想玩弄色伎,安全多有保障。曾幼稚地以为文章发表之后,不少好色导师会收敛慎动,但五年以来,我收到的揭露信件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每年都呈现上升趋势。一度感到绝望,但现在似乎突然想通,一方面,研究生扩招得厉害,导师数量也飞速增加,好色概率及绝对数量自然抬头;二方面,对研究生导师及师生关系的行为规范始终没有监督机制,完全指望师生自觉,对“学术不端”之外的“生活不端”无人过问;三方面,浮躁及利欲熏心的社会环境助长了腐朽风气吹向校园,加之研究生导师资源占有的事实及利益交换的可能,为好色导师变本加厉地行色提供最适宜的温床。



  突然发现自己是那么天真,竟以为几滴墨水就可杜绝乱七八糟。沉睡了这么多年才从梦中惊醒:文章终究不能拯救好色导师,也根本不会遏制高等教育界的种种不端行为。于是,在《好色导师面面观》发表五年之后,我不会再“夜对冷月恨悠悠”,不会再“心儿狂跳泪湿衣”,更不会再“心如刀割痛煞人”。因为,即便我每天写出亿万长篇,也难填好色导师的无底欲壑。不过,即便双眼紧闭、两耳失聪,还是不时嗅到一些师生间的骚气,这多少让人感到万般无奈。向来喜欢多嘴多舌多话的我,还是想作最后的友情相劝:好色导师可以尽情好色,但最好能兜得明明白白,千万别捅出漏子、闹出乱子。顺便提及,看上去一身正气的我,写出了不少道德文章,张口闭口怒斥好色导师,但自己也难以保证不做好色导师。确实难以保证。

  注释:

  [注①] 本文在首发于网络,后经删节发表于《方圆法治》2006年9月下期。之后,盘点了研究生导师其他不端行为,撰写并发表了《五花八门的研究生导师》,首发于网络,后应编辑之约发表于《社会科学报》,2007年2月1日第4版。

  [注②] 参见李绍章:《好色导师面面观》,载《法律博客a>》,2005年11月21日。

  [注③] 参见李绍章:《研究生何时不再“喝尿”?》,载《法律博客a>》,2005年11月4日。

  [注④] 《研究生何时不再“喝尿”?》发表后,我又陆续推出了《华政答辩博士被“毙”,土生阿耿“尿壶理论”的伟大胜利》、《三更半夜话“尿壶”,争分夺秒答“农书”》、《博士被毙、尿壶理论及其他——兼答dapai网友》、《别拿“尿壶”不当事儿》等系列文章。

  [注⑤] 文章在天涯虚拟社区“关天茶舍”版贴出,不到一天点击量即突破7000点,回复帖子达130多个,一些热门网站如凯迪社区、搜狐、世纪沙龙、人民网a>、南方网等还专门转载此文,我也陆续在百余家网站广泛传播此文。

  [注⑥] 关于类似思想表达,可参见李绍章:《我为“叫板”走火入魔》,载《法律博客a>》,2006年3月12日;李绍章:《我不敏感你敏感》,载《法律博客a>》,2008年10月29日;李绍章:《我是真正的共产党员》,载《法律博客a>》,2007年7月2日;李绍章:《愤青的标准化与标准化的愤青》,载《法律博客a>》,2006年5月4日;李绍章:《论“土生阿耿面前人人平等”》,载《法律博客a>》,2006年5月6日;李绍章:《较真精神与永远长不大的土生阿耿》,载《法律博客a>》,2006年2月8日;李绍章:《保持沉默有点难》,载《法律博客a>》,2006年5月20日;李绍章:《“抗上”思维与“拍马”功夫》,载《法律博客a>》,2009年4月1日。等等。

  [注⑦] 参见李绍章:《要“诚信”不要“城府”》,载《法律博客a>》,2005年11月23日;李绍章:《人际交际的分类规范及其蕴涵的契约理念》,载《法律写作社区》,2001年11月11日。

  [注⑧] 参见李绍章:《别以为我不想好色》,载《法律博客a>》,2006年11月27日。

  [注⑨] 文章发表五年以来,我陆续收到了近千封读者来信,几乎是每封必复,有的还将其拍摄的录音及图像通过网络传递。好色导师之千奇百怪万象,一览无余。

  [注⑩] 虽然说,在研究生扩招的形势下,科学教育界的导师和研究生猛增,看似大世界、陌生人,其实整个科学教育界又是一个小世界,尤其对某个专业、学科来说,圈圈很小,谁有学术不端、生活不端,难免传千里。尽管不能求证查实,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除非是出于侮辱诽谤,否则难以空穴来风。也有一些被媒体公开曝光的公案,如据报道,2005年,北京交通大学进修研究生班一位女学员反映,在200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前,她和命题教授欧阳林发生性关系,因此得到两套专业课试题和答案,包括欧阳林亲笔书写的论述题答案,因此其两门专业课考出高分,但因外语成绩过低落榜;近日,中央音乐学院博士生导师梁茂春教授曾与一名准备考该校博士研究生的邹姓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并收受该生10万元贿赂,以便帮助其顺利考博。最终因女学生并未如愿上博,梁茂春教授向校方纪检部门坦白此事。据此,中央音乐学院发言人证实此事,称已对当事教授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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