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bPOTxk 发表于 2009-9-23 22:15:00

27岁男子冒充女网友骗取“恋爱费”被判刑1年(图)

27岁男子冒充“女网友”骗钱获刑。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27岁男子王飞在玩游戏时结交网友,后冒充“女网友”通过手机短信和QQ聊天等方式骗取网友近2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飞有期徒刑1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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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 被告人王飞在网上认识了被害人周先生,其虚构自己是一名叫李微的女子,通过网络和手机短信与被害人进行联系,并假意与被害人建立男女朋友关系。2008年8月以来,被告人王飞以李微的名义,分别以借钱买游戏点卡、交学费和还别人钱为由向被害人借钱,后其以李微弟弟李飞(不存在)的名义,在海淀区海泰大厦招商银行北四环支行大厅、西城区西直门嘉贸大厦等地分三次骗取被害人现金共计人民币19500元。2009年3月,被告人王飞以李飞的名义以借钱交学费为名欲再次骗取被害人周先生人民币7000元,因被害人怀疑而未能得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王飞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属代其向被害人退赔了全部损失,并有部分犯罪系未遂,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其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但被告人王飞利用互联网络多次诈骗,社会危害性较大,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已足以体现从宽,故对其不宜再适用缓刑,对其辩护人的相关意见不予采纳。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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