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长女李文网购维权的启示
李敖长女李文在淘宝网购裙子,网店卖家在洽谈过程中因价格折扣问题引起诸多争议。卖家一气之下关闭了网购交易。随后又在自己博客a>上公开披露了李文的淘宝ID及其三围等个人信息的旺旺私聊对话,最后招致投诉而被淘宝网关店处罚。就李文要求便宜点,或以签名书籍相赠打折的消费主张,淘宝该卖家既可接受也可拒绝,并继续坚持说NO,而不应关闭交易,应耐心解释说明并完全可以等待7天期满后,如买家仍不付款的话,依淘宝交易规则系统是自动关闭交易的。在拒绝打折过程中也可不理会李文的名头,而关闭交易显然限制了买家拟以全款购买的网购消费机会。卖家发出商品出售要约,买家拍了,而关闭交易的话道理上有点说不过去,也是不符合淘宝网购交易程序规则要求的。
网购双方讨价还价过程中,无论折扣与否的理由是什么,卖家应善于说NO。火气大点也本可理解,即便关闭交易也就关了,黄牌警告也还有机会撤销的。但是卖家错上加错,又未经买家同意,利用网上交易掌握的对方个人隐私信息,在博客a>上擅自公布了网购过程的旺旺私聊对话内容,包括对方的ID,连“三围”多少都公开披露了。甚至通过向媒体提供李文的淘宝ID还有人家女同志“三围”的具体尺寸。这些个人隐私信息一旦公开,一般人都会不舒服的,何况遇到李敖长女这个法律意识强烈的维权人士。卖家的行为既违背淘宝网的交易程序规则,从法律角度还涉嫌名誉侵权。
《淘宝服务协议》第七条隐私权规定,淘宝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用户的个人信息。任何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淘宝有权立即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查封其账号。网店的经营服务意识和应对处理网购纠纷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作为网店卖家要学会冷静理智并依法应对各类买家的购买主张,四钻网店被关闭实在可惜了,淘宝这么处理,卖家有苦难言也实属无奈。
一些网购问题和现实一样,要注意耐心协商,也可明确拒绝,但就是不可越网购规则的“红线”及法律这根底线。
这次网购问题的发生及复杂化的主要责任在卖家,起因虽有李文以签名书籍主张价格便宜点或存在名头换折扣的起因,但折扣与否也是双方协商交易的一个简单问题,实在不应该出现后续诸多涉法问题。一些媒体也不够客观地地介入进来,如对双方网购过程的事实理解与把握及买家提供的卖家个人信息,未经必要的依法斟酌就随意公开发表传播,一起简单的网购问题显得复杂起来。
但愿卖家与买家及淘宝网都能反思审视自己,自律自省,以从网购事件中获取应有的启示。未来几天事情究竟如何收场,还有没有解决的希望或圆满结局的出现,取决于买卖双方,尤其是卖家一方的积极主动,应当认识到关闭交易是限制消费需求和不尊重消费者的现象,之后公开披露旺旺私聊的内容以及买家的淘宝ID及其三围等个人隐私信息,依法又涉嫌侵权。如卖家在此基础上认识问题,或许还有和解的余地,毕竟卖家经营来四钻网店也不容易。
网商、网规、诚信、透明、责任、分享、互动、文明守法这些网购关键词的体现需要人人自我做起。网店经营者及电子商务平台要进一步善待消费者,应围绕网购消费需求,不断提升网上服务质量和水平。妥善应对各类网购纠纷。
附1
李文的声明:
对于南方都市报记者王丹丹未经认真调查核实,仅凭卖家一面之辞进行不属实的报道即关于“李文想送自己签名书籍换150元折扣”以及个别网站随意改变报道的主标题,如“李敖长女网购耍大牌、李敖长女买裙换折扣不成拿名媛身分压人”和 公开曝光淘宝网名等等,已严重侵犯本人的名誉权,我保留追究南方都市报、王丹丹及相关侵权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于淘宝卖家王小姐把我的私人电话随意泄漏,对我进行辱骂,把我的私人对话、淘宝网名及三围公开曝光,我向她拍、付了480人民币原价买了一件TR的衣服,她恶意拒绝卖,并对媒体及公众撒谎等等,已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名誉权,我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人在此重申,本人从未表示要用我的书去砍价或以自己的身份去对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施压 (在与淘宝卖家王小姐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你就给我一个好价钱” 意思是想要她打给9折或8折或便宜一点并没有说要用我的书换150元,我对她的谢意就是送她一本38元的书)。本人对淘宝卖家王小姐未向公众及媒体阐述客观事实的做法深表遗憾,同时不认可淘宝卖家王小姐和南方都市报记者王丹丹借此机会引起舆论对其网店增加关注的炒作行为。根据淘宝的记录,在本事件之后王小姐已受到过两次处罚和店铺的站已被封。
本人在北京多次维权是只告一块钱和一份道歉信。如果淘宝卖家王小姐在她的主页上向我和淘宝做正式道歉,本人将不再对其做进一步追究和请求淘宝请求恢复她的淘宝店铺。
本人感谢淘宝用根据淘宝的法规和买卖家的协议和规章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完整处理了这件事件,虽然晚了些。可是本人当一位没有利益的淘宝监督者,也会看到了他们还有太多要改进的地方,应该多跟国际接轨。这件事就是一个导火点。
本人再次感谢众多网友的支持,虽然素未谋面,但大家对于社会进步、社会诚信及抵制恶俗炒作都有着共同的目标和追求。
我和父亲都是为了追求真相,追求社会的进步而努力,无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会让我们停止前进的脚步。
李 文 Dr. Hedy W. Lee
2009年9月19 日
附2
泄露李文隐私 卖家遭封店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9/09/20 02:45
“李文用名气换折扣未果投诉网店”追踪 ———
本报讯 名媛李文因在淘宝网买裙子与卖家引发不快的事情仍未尘埃落定,前天晚上,淘宝网以涉嫌泄露个人隐私将卖家王女士的店铺封掉。昨天,李文发表声明称自己原意是用书换取9折左右的折扣,如果淘宝卖家王女士道歉,李文将不再对其做进一步追究,并请求淘宝恢复店铺。
李文在声明中称,“从未表示要用我的书去砍价或以自己的身份去对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施压。”昨天,李文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多次重申,自己在与淘宝卖家王女士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你就给我一个好价钱”意思是想要她打给9折或8折或便宜一点,并没有说要用她的书换150元,“我对她的谢意就是送她一本28元的书,而此前其他卖家也接受过,专业的卖主会跟我‘交换’,我可以帮他们打广告,介绍朋友买东西。”
前天晚上,因卖家王女士撰写的博客a>文章里透露了与李文的聊天记录及李文的“三围”信息,淘宝网以泄露个人隐私为由对她的店铺进行封店处罚。王女士表示,自己和家人苦心经营这个店铺一年多,换来4钻信誉,百分之百的好评率非常不易。
李文告诉记者,因这次购物引发的风波给她造成很多不便,每天都有近百人要求加她为好友,或是索要签名。她在声明中说:“本人在北京多次维权只要一块钱赔偿和一封道歉信。如果淘宝卖家王女士在她的主页上向我和淘宝做正式道歉,本人将不再对其做进一步追究,并请求淘宝恢复她的淘宝店铺。”
淘宝网负责人介绍,按照制度,如投诉方撤销投诉,淘宝可以撤销处罚。昨晚,王女士表示将公开对自己透露买家隐私的行为表示歉意。
记者发现,因在交易中发生纠纷,在网络论坛a>里匿名公布买卖双方个人隐私信息的事件并不鲜见,而买家拍下商品后不付款的情况也屡有发生。对于网上的这种现象,淘宝处罚的力度是否公平严格?对此,淘宝网负责人表示,六年来一直在不断完善惩罚制度,只要买卖双方一方触及惩罚条款,都会予以惩罚。
附3
李敖谈女儿李文:
李敖说的“有原则的投诉体现一个人的尊严”,是李文生活中的一条准则。他谈起与李文的父女情时说:“很少父亲像我这样,给她这么少,但又给她这么多。”
他又说:“她把美国人的那套人权观念带进中国大陆,而且很认真地去做,这样类似‘恐怖分子’,抗争到底的坚持,我很赞同。不过,我怀疑她会不会赢。不过,她自愿去挑战,就要付出些代价。” 当李敖听说女儿李文不断投诉,更打赢官司,他笑着摇头说:“李文在中国内地比我厉害。她这一代的女孩中,她简直就算得上是超人。”
李文在父亲李敖眼中,是“冰河期的幸存者”,是“没有‘那话儿’的李敖”。不过,李文从美国去北京,李敖就对她说,不要一去就抱怨,不要有外国人的优越感,要给大陆时间,现在中国是处在一个开放的过程中。他担心她不善于保护自己而会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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