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quaflk 发表于 2009-9-30 23:40:03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条例征求意见稿出炉 征各界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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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庆安保工作全面就绪国际收支统计为国民经济四大统计账户之一,是唯一的外部统计账户,综合反映了一国的对外经济状况,是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据统计,2008年我国国际收支交易总规模为4.5万亿美元,与同期GDP之比为105%。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构成了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国际收支运行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加强和改进国际收支统计工作尤为迫切和必要。
征求意见稿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处罚为,对机构的罚款数额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下,对个人的罚款数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下。
国务院法制办欢迎社会各界在2009年10月20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记者 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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