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oaySoN 发表于 2009-10-3 17:14:34

盛世大国 法治兴邦!

瑰丽金秋,盛世甲子。今天(10月1日),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迎来了60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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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前,毛泽东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60年后,一个崛起的大国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60年,峥嵘岁月;60年,春华秋实。中国和中国人民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与梦想,埋头苦干,披荆斩棘,艰难探索,而今,我们终于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上。
世界说,60年,中国为世界创造了一个东方奇迹,贡献了一个“中国模式”;中国说,60年,前无古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已经找到了正确的发展方向。
2005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发表讲话,提出了“和谐世界”的新理念。从那一刻起,世界惊讶地发现,中国正在以其独特的价值观和思想文化体系影响和改变着世界。
中国的自信不仅来自于60年建设聚集起来的物质财富,更来自于60年发展凝聚起来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首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族精神,首推以法治文明为基础的政治文明。
盛世大国,法治兴邦。60年的建设史,同时也是一部新中国法治的发展史,更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史和践行史。
法治,也唯有法治,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正成为推动国家民族进步的内在动力。
一、社会主义法治迈出坚实步履
法律承载着一个国家的立国理想,也构筑着一个国家的治国大厦。
1949年10月,新中国的诞生意味着旧法统被彻底打破,同时也意味着从这一刻起,在一片制度的废墟上,中国人民要着手建立一套全新的法律体系。
这种法律体系要充分反映中国的国情、政情与社会现实,要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方方面面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要保障人民的权利,实现党、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统一。
事实上,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60年来,几代人一直在为这一目标而奋斗,而且还将继续奋斗下去。
60年新中国法治建设始终都是在党的明确思想指导下进行的,这些伟大的思想既构筑起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时又引领着中国法治的方向。
1949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著名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提出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成为我国的立国之本,构成了我国宪法的思想基础。
1978年,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这一思想开辟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时代。
1997年9月12日,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此,依法治国作为治国基本方略确立下来。
2007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依法治国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至此,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上了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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