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
新华网海南频道10月10日电(记者陈颖)为加大从源头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海南省委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行政强制法征得意见370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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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廉审”,重点审查2002年以来海南省和海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实施的地方性法规,省和海口市政府制定实施的政府规章,以及省和各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及部门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涉及权力相对集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人财物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据介绍,“廉审”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扩张权力、减免责任,增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谋取小团体利益等情形;设置的自由裁量事项是否必要合理,自由裁量幅度是否适当办事流程设计是否科学规范、高效便民;权力配置是否合理,监督制约措施是否有效,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健全等。
据了解,“廉审”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政府法制办等配合协作。海南省和各市县成立由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制度“廉审”指导小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制度“廉审”。
审查清理采取社会听证、专家论证、指定机构审核等方式进行。在全面审查清理的基础上,分别从执行、修改、废止、新建等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自查自纠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整理汇总,于今年年底前报送同级制度“廉审”指导小组。
此外,自2010年1月1日起,海南省对新出台的制度,将严格按照以下步骤“廉审”:制度草案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前,由起草部门自行进行审查后,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意见分歧较大,不能协商一致的,及时提交同级制度“廉审”指导组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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