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李堂堂涉嫌严重违纪 正接受组织调查
李堂堂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 据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李堂堂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李堂堂简历:
李堂堂,男,汉族,1954年12月生,陕西宝鸡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普通班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1972.04-1975.07在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75.07-1985.09陕西省宝鸡市计委政秘科干事、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干部、科长。
1985.09-1989.01陕西省宝鸡市委整党办副主任、市委农工部副部长、农研室副主任。
1989.01-1991.10陕西省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1.10-1993.01陕西省陇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
1993.01-1998.02陕西省宝鸡市副市长。
1998.02-1999.02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1999.02-1999.04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9.04-2001.04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04-2002.07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市长。
2002.07-2003.10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03.10-2006.04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兼省行政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2002.01-2005.04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EMBA学位)。
2006.04-2006.09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兼省行政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6.09-2008.05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8.05-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中共十六大代表,省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届、十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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