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近年民事执行工作取得五方面进展和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8日表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150万余件,执结标的金额19106亿元,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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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当天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他将近年来民事执行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总结为五个方面:
——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妥善处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融资借贷、投资理财、房地产、商事合同、劳动争议以及群体性纠纷等可能影响大局的执行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法院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涉案企业度过难关。
——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五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先后开展了三次大规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结了大批积案。特别是自2008年11月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国法院累计执结有财产积案33万多件,执结标的额约3430亿元。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了与公安、检察、金融、国土、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由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在市场交易、行政许可与行业准入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坚持规范管理,努力推进执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针对执行工作中亟需规范的程序和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四个司法解释,对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等问题进行规范;完善三项工作制度,对跨地区执行争议协调、执行公开、执行期限等问题作出明确要求。
——坚持从严要求,不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着力健全执行监督机制,在执行机构配备专职廉政监察员,加强对执行活动的实时监督;针对执行权过分集中问题,强化执行权的分权运行;针对执行程序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建立风险防范制度;建立严格的执行工作质效管理制度,实行执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 (周兆军)
聚焦王胜俊报告: 王胜俊:执行领域消极腐败现象较为严重
王胜俊说,司法不廉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而执行领域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在司法不廉中占较大比例。一些执行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吃请受礼,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的把审判权、执行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个别法院执行部门窝案、串案问题严重,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坏。>>详细
全国法院4年半执结150万余案 执结标的金额近2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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