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正街大火案一审宣判 起火门店老板获刑4年
新华网武汉10月29日专电(记者俞俭)武汉市硚口区法院28日对汉正街“2·5”大火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失火罪对“红太阳礼品批发店”店主童某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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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5日上午9时许,硚口区汉正街的武房1号楼发生火灾,消防部门出动79台消防车赶赴现场,经十多个小时才将火扑灭。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造成一人死亡,十余人被紧急送医,数百人转移安置,53家商铺受损,直接经济损失580万余元。
火灾发生后,武汉市政府表示对汉正街火灾立即启动追责程序,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经过现场勘察和充分调查,警方认定,大火起火部位系一楼“红太阳礼品批发店”,火灾原因是店内违规私接电线引起,店老板童某负有直接责任。
童某对一审宣判表示不服,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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