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ah 发表于 2009-11-5 08:29:25

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宣判 法院认定黑社会性质明显


            


11月3日上午,重庆抓获的十九个涉黑团伙中唯一女首犯谢才萍及其团伙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图为庭审现场。 重庆五中院 图
11月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重庆女“黑老大”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记者从该法院获悉,谢才萍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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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宣判中,法院审理查明如下事实:2004年9月以来,谢才萍先后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2006年4月,谢才萍因犯赌博罪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刑满释放后,2008年4月,谢才萍接受被告人陈晓容建议,与唐家政等人商议决定再次开设赌场,并议定了赌场规则、赌博方式等。2008年4月至8月期间,谢才萍先后纠集唐家政、张国平、唐晓青、刘井勇、唐勇等人作为赌场股东,从赌客赢的赌资中抽头获取利润,并吸纳陈晓容、黄冬梅等人在赌场放高利贷,以聚集赌场人气,获取非法高额利息。其中陈晓容和黄冬梅还负责监督股东上场坐庄,还专门安排胡维、唐显骏、李小华等人负责在赌场中抽头(即从赌场盈利中提取利润),安排胡定国、李红明在赌场被查获时替老板顶罪。由邓毅、赵中海负责放哨,由罗璇负责接送谢才萍到赌场。由此形成了以谢才萍为组织、领导者,以唐家政、唐晓青、刘井勇等为参加者的以开设赌场为主要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庭认为,谢才萍领导的组织在实施开设赌场中,不仅实施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的违法犯罪活动,还多次向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行贿,以获得非法保护,从而使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2008年4月初至8月14日,谢才萍先后伙同唐家政、张国平、唐晓青等人在重庆市渝北区、高新区、渝中区、沙坪坝区、南岸区的宾馆、茶楼、度假村等地开设赌场,用扑克牌打“三公”的方式,分别以人民币200-2000元不等的赌注,召集多人进行赌博,每局从赢得赌注两倍以上的赢家处抽取5%作为赌场赢利。谢才萍等人开设赌场期间,非法获利200余万元。在赌场中,谢才萍和唐晓青、唐家政、刘井勇等作为股东代表赌场轮流坐庄与赌客赌博;龚湛杰、唐川负责替赌场贿赂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解决赌场与其他社会黑恶势力之间的纠纷。上述人员共同分取赌场盈利。陈晓容、黄冬梅负责监督管理股东轮流上庄等,每天获1000元工资;邓毅负责管理赵中海等放哨人员、为赌场购置赌具、联系、布置赌场等。被告人罗璇按照谢才萍的安排租赁了位于渝北区的御井茶楼作为固定赌场,还接送谢才萍到赌场,帮其坐庄,接送赌客等。被告人李红明受雇佣冒充赌场老板,并和被告人胡维、李小华、唐显骏等人共同替赌场抽头,上述人员每天从赌场盈利中获得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非法报酬。此外,被告人赵波安排被告人郑伟、唐川安排被告人许可,伙同被告人李雷、陈晓容、黄冬梅等多人在赌场放高利贷,为赌客赌博提供资金保障并从中渔利。在开设赌场的过程中,谢才萍等人还实施了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行贿等犯罪行为。
法院另查明,原重庆市渝北区黄泥塝派出所警察郭胜、甘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收受谢才萍等人钱财人民币18万元,并包庇、纵容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赵波明知谢才萍等人开设的赌场有股东、放高利贷、抽取赢利等分工,指使郑伟在赌场帮其放高利贷,获取非法利益并非法持有含甲基苯丙胺的毒品14.24克。

11月3日,谢才萍涉案被押入法庭。中新社发 潘钰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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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才萍纠集多人开设赌场,并制定了赌场规则、人员职责,在赌场中有相对固定的股东、有专门放高利贷和负责安全的放哨人员,为逃避打击,还专门雇人顶罪,并向有关司法人员行贿,获得保护,其成员被查获后,通过行贿使之得以违规释放,体现了该团伙人数多、人员稳定、分工明确,具有严密的组织特征。通过开设赌场,抽头、放高利贷非法获得大量金钱,具备了一定经济实力,并将非法获取的钱财用于支付组织成员的工资、购买毒品、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解救被拘押人员等,反映了该组织的经济特征。该组织以从事开设赌场犯罪为主,并实施使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他人、容留他人吸毒、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反映出该组织的违法犯罪具有暴力性和多样性,体现了其行为特征。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并通过向司法人员行贿获得包庇和纵容,使其犯罪行为长期未获查处,在一定范围内形成重大影响,体现了非法控制特征。法院认为,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该犯罪团伙的行为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
据此,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谢才萍有期徒刑18年。唐晓青、唐家政等1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被分别判处2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赵波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郭胜、甘勇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郭虹 银雪 杜远)


图为判决后谢才萍团伙成员走出法庭。银雪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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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依法打黑 铲除社会毒瘤
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铲除黑恶势力这个社会毒瘤。重庆“打黑大审判”将陆续对十余个涉黑团伙依法作出裁决。它向公众传递的,首先是“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积极信号,表明政府绝不容许任何人、任何势力以强权践踏法律和社会秩序,损害人民利益。依法治国,首先要体现在依法严厉打击一切严重犯罪行为。>>详细
打黑除恶须持续推进
重庆打黑案备受瞩目,但黑恶势力的犯罪活动不仅仅存在于重庆一地。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和环境依然存在,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仍然比较活跃。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种社会消极因素和矛盾明显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助长黑恶势力的滋生和发展。由此,必须持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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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法治频道专题:打黑除恶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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