孖女老豆 发表于 2009-11-6 12:43:35

公布裸照,羞辱的是谁?


            
专家:郑州警方采用粗暴手段扫黄属违法行为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 1》。
前两天河南郑州警方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突击扫黄行动,但是这一次行动不仅没有得到舆论的支持,反而招致了一片质疑之声,原因是有媒体报道说,当地警方把这次扫黄中所抓获的一名女性的裸照公布到了网上,昨天河南省公安厅对此做出了回应,我们来了解一下。
解说:
裸照是当地某媒体记者擅自发到网上并非公安机关所为。几天来,沸沸扬扬所谓“卖淫女裸照事件”终于又有了来自官方的最新说法。据报道,河南省公安厅宣传处苏银海处长表示,当晚的行动当地有多家媒体记者跟随采访,其中包括一名摄影记者,后来这名摄影记者将部分照片提供给另一名记者,后者将照片发布到网络上。但苏银海拒绝透露该记者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
引发争议的就是这张照片,照片上一个光头的便衣警察,抓住一名赤身裸体的从事特殊服务人员的头发,将她的脸往上抬。11月2号中午,包含这张照片的新闻突然被各大网站论坛转载,一时成为热点,很多网友谴责警方不该公开照片。
网友:
这女的是杀人犯吗,有必要这样对待一个女人吗?
网友:
有哪位法学高人可以回答,拍小姐裸照并公之于众,是否合法。
解说:
就在网民热议的第二天,河南省公安厅有了首次的回应,有记者打电话采访时,一位工作人员的答复是,我们不知道这个事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他还告诉记者,他们也是在得知记者采访事由后正在网上搜索相关图片。
又过了一天后,河南省公安厅有了最新的回应,也就是否认照片是警方发布的,至于照片中光头便衣的执法行为是否过于粗暴,接受采访的苏银海处长表示他当时不在执法现场,不便发表评论。
主持人:
岩松怎么看河南省公安厅做出的回应,他们的回应是照片不是我们发的,是其他的媒体发的。
白岩松:
首先我觉得当社会有了这样的质疑之后,快速的回应这是一种进步。但回应的过程当中,比如说擅自这个概念,我就不是特别的理解,因为怎么说呢,显然是警方通知了记者要有这样的行动,因此记者也就是警方请来了,那就是具有了潜在的要公之于众的可能,要不请记者来干吗呢。所以在这样的过程当中的时候,我们可能面对这个事件,我就在想三个关键的层面,一个是这个警察该这么执法吗,个别警察在执法的时候,如何尊重人家的人格,你是不是涉嫌违法,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媒体要不要守住底线,不能以新闻或者法制节目的一种名号,其实已经开始有了传递淫秽色情这种画面的嫌疑,这是很大的一个问题。第三个,我觉得在未来执法当中,我们如何避免用故意的曝露对方的隐私,甚至让对方单位知道的这种方式,潜在的加重惩罚,我觉得这一个事情其实包含着这几个层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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