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一小伙入室抢劫遇好心人感化主动自首获轻判
新华网南京11月9日电(记者顾烨)江苏省江阴市一名小伙子在入室抢劫时,遇到一位好心的阿姨,不仅请他一起吃饭,还耐心地与其谈心,小伙子对此后悔不已。半年后,他在街上拦下警车主动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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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警方擒获一“楼道色魔”(图)江苏省江阴市法院近日审结这一离奇的抢劫案,这位小伙子获得轻判,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而按照法律规定,入室抢劫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年21岁的甄克东是安徽省六安市人,初中文化,在江阴打工。2008年9月3日晚,他漫无目的地四处闲逛,正好走到江阴板桥梅园附近,想到身上没有钱了,便起了入室盗窃的念头。他选择了一家准备破门而入,没想到该户人家没有锁门,便推门而入。
进屋后,甄克东窃得人民币100多元,正准备逃走之际,主人陆美珍推门进来了。甄克东十分慌张,拿出身上的水果刀威胁57岁的陆美珍不准报警,并用旁边的布条将其双手双脚捆了起来。
被绑的陆美珍冷静下来,告诉甄克东自己不会喊人,也不会报警,并表示自己要去做饭,让甄克东先把自己松开。经过陆美珍的耐心劝说,甄克东便将其松开。甄克东看外面天色已黑,自己又无处可去,就没有立即逃离现场。
陆美珍做好饭之后,邀请甄克东和其一起坐下来吃饭,让甄克东感动不已。饭后,陆美珍一直劝说甄克东,两人谈心聊了一整夜。
第二天一早,甄克东离开陆家直接逃回了安徽。然而,回到安徽后他一直受到良心的谴责,对此事后悔不已。半年后,甄克东再次来到江阴,在街上拦下警车说明情况,跟着警车到派出所主动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甄克东入室抢劫罪名成立,按照法律规定,入室抢劫属于重罪,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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