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号召开展向罗东宁杨竹芳同志学习活动
据中国平安网报道,中央政法委员会11月9日发出通知,号召开展向罗东宁杨竹芳同志学习活动。
通知说,罗东宁、杨竹芳同志长期以来,用奉献书写无华,用敬业彰显忠诚,用生命守护公正。他们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人生追求,集中展现了当代人民政法干警公正、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职业精神和时代风貌,是政法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杰出典型,是在基层一线为民执法的时代先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学习宣传罗东宁、杨竹芳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中央政法委员会号召,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迅速开展向罗东宁、杨竹芳同志学习的活动。一、学习他们和谐执法、维护稳定的大局观念。二、学习他们坚持办案高标准、严把质量关的职业追求。三、学习他们讲党性重品行、清正廉洁的优良品格。四、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
通知全文如下: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
向罗东宁、杨竹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2009年11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中央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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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为啥会有陪床的“干女儿”?罗东宁同志是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一科原科长。从事检察工作14年来,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以忘我的精神,全身心投入检察工作。特别是2004年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后,罗东宁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先后组织和参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9件76人(其中大要案42件),严肃查处了一批在三峡库区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库区群众的切实利益,赢得当地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今年4月中旬,罗东宁同时组织查处多起职务犯罪案件,在连续加班90余天后,冒大雨前往位于大山深处的村庄调查取证,患上重感冒。但他不顾身体虚弱,仍坚守在办案一线,终因病情恶化于2009年5月16日不幸去世,年仅35岁。村民们得知他去世的消息,十分悲痛,深情地说:"罗东宁为帮助我们讨回公道,把命都丢了,我们一辈子都会记住他"。罗东宁同志去世后,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他"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中共重庆市委追授他"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杨竹芳同志是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从事检察工作21年来,她始终战斗在执法办案第一线,秉承"工作中没有小案子,凡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每一个都是大案子"的理念,多年如一日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勤奋敬业、任劳任怨,文明执法、清正廉洁,办案数连年位居全科第一,最多时达到一年办理案件248件379人,经她承办的1800余件批捕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时限,无一被举报或投诉,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她长期关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坚持对未成年犯罪问题进行跟踪调研,探索建立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机构和"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被誉为"巾帼不让须眉,依法维权的检察官妈妈"。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
罗东宁、杨竹芳同志长期以来,用奉献书写无华,用敬业彰显忠诚,用生命守护公正。他们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人生追求,集中展现了当代人民政法干警公正、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职业精神和时代风貌,是政法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杰出典型,是在基层一线为民执法的时代先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学习宣传罗东宁、杨竹芳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中央政法委员会号召,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迅速开展向罗东宁、杨竹芳同志学习的活动。
一、学习他们和谐执法、维护稳定的大局观念。罗东宁、杨竹芳同志把促进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致力于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罗东宁认为,"严肃查处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事关民心和社会稳定,一定要快查快办,一点都耽误不得"。 2009年年初,巫山县几十名村民来到检察院,控告乡干部贪污生态移民补偿款10万元。罗东宁主动请缨,带领办案人员迅速出击,用最短的时间查清了乡干部贪污补偿款的犯罪事实,为村民追回了救命钱。同年4月,某破产国有企业经理李某涉嫌贪污侵害下岗职工利益,引发了群体性事件。罗东宁承办案件后,立即带领办案人员连续加班加点,很快查清了案情,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制裁,群体性事件及时得到平息。杨竹芳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认为"挽救一个少年,就是重建一个家庭,就是为社会增加一份和谐"。多年来,她在办案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矫治,及时与不予批捕的未成年人家属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教育;对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社会背景调查,积极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007年,杨竹芳在审查17岁的在校大学生姜某盗窃电动车案时,了解到姜某是贫困大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属一时失足,经与学校、公安机关反复协调,最终决定对姜某取保候审,使其得以继续上学。学习他们,就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和谐执法理念,善于把民生的理念、和谐的要求贯穿于执法的各个环节,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学习他们坚持办案高标准、严把质量关的职业追求。罗东宁、杨竹芳同志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坚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的理念,坚决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质量关。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以来,罗东宁主办和参与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未出现一起错案。参与办理的县国土局杜某涉嫌贪污移民资金案,被高检院反贪总局评为精品案件。2008年他担任侦查一科科长后,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直在重庆市检察机关名列前茅,当年荣获全市第一名。杨竹芳坚持每案每人必讯,用证据析疑,严把检察机关监督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口,先后审查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孔某等28人涉黑案、余某等13人特大拐卖儿童案等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被同事们称为 "办理疑难案件的老中医"。学习他们,就要忠诚党的事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努力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工作业绩。
三、学习他们讲党性重品行、清正廉洁的优良品格。罗东宁、杨竹芳同志是共产党员中的先进代表,时刻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以肩负的职责鞭策自己,秉承"公正执法,清廉如水"的信念,始终坚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底线,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罗东宁严格做到不以案谋钱、不以案徇私,即使面对各种威胁、利诱甚至恐吓,都不为所动。在办理巫山县"政治新星"、原建委副主任向某受贿案时,有人劝他不要"惹火烧身",但罗东宁认为,"自己凭党性办事,以原则为人,招惹了位高权重的人也不怕!"坚持一查到底,最终使向某受到法律制裁。杨竹芳把"不枉不纵,使有罪的人得到惩罚,不让无罪的人受到冤枉"作为工作标准,不畏强权,不惧危险,坚决维护司法公正。2005年8月,在办理一起性质恶劣的强奸案时,犯罪嫌疑人仗着有钱有势,态度极其粗暴,甚至指着提讯的杨竹芳威胁说,"老子出来要你命!"其家属更是四处活动,对她百般利诱、威胁。但杨竹芳没有被吓倒,她一边鼓励被害人站出来指证犯罪,一边抓紧搜集固定证据,最终使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追究。学习他们,就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地位观,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以坚强的党性和纪律作风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不畏邪恶,不畏权势,不断提升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四、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罗东宁、杨竹芳同志视检察事业如生命,舍己奉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罗东宁把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天职,只要参加办案工作,总是全身心投入,呕心沥血。为到外地调查取证,他丢下即将临产的妻子,连续出差两个多月。完成办案任务匆匆赶回家时,孩子已出生40多天。弥留之际,他最惦记的还是正在办理的案件,叮嘱办案人员"抓紧点、过细点,拖不得"。杨竹芳对侦查监督工作无限热爱,她常说,"实干加苦干,再加拼命干,也要把案件办完、办好"。由于长期加班加点工作,她的身体状况和视力严重下降。为了不耽误工作,她生病时总是利用中午和晚上的时间去输液,常常是刚拔下针头就扑向案头。由于缺乏休息和调养,她落下了很多身体不适的毛病,但仍以超人的毅力,坚守在办案第一线。学习他们,就要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状态和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人的高尚人生价值。
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开展向罗东宁、杨竹芳同志学习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生动教材,作为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认真组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和激励广大政法干警以罗东宁、杨竹芳同志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专题报道:铁骨柔情--女检察官杨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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