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通报一民警醉酒驾车肇事被行政拘留
新华网广州11月10日电(记者孔博)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10日通报,7日晚发生在广州市海珠区的一宗涉及警用车辆的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刘某属于醉酒驾驶车辆,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相关部门将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刘某是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民警,肇事车辆为原广州市海运公安局转制车辆。
拘留所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中标6.5亿需付1900万好处费?
格力诉广州市财政局:格力要求“晒”标
重庆今年已查处19名厅局级官员
贪官为啥会有陪床的“干女儿”?
据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介绍,7日晚11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在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晓南一街有一辆警用车辆碰撞一个住宅小区的围墙和铁门,造成围墙倒塌、铁门撞烂,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警方接报后到达现场,寻找已离开肇事车辆的涉嫌人员,并对其抽血送检。警方经过现场访问和连日取证,并经多名群众指认,确定该肇事车辆肇事时由刘某驾驶。经司法鉴定,刘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28.6mg/100ml,属于醉酒。
事故发生后,广州警方成立由监察、督察、交警等部门组成的专责小组开展调查工作。经查,驾驶员刘某是原广州市海运公安局民警,今年4月转制分配到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工作,肇事车辆为原广州市海运公安局转制车辆。
警方表示,对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严肃处理。
·“我是公务员”醉驾续:酒驾肇事司机确是警察(图) ·男子酒驾O牌车撒野叫嚣是公务员 每月工资二十几万
新华网法治频道专题:打黑除恶向纵深推进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