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lnrrhw 发表于 2009-11-14 17:05:27

还有没有实质上的好干部?



  某县法院的中层干部已多年没有变动,加上法院前院长因“受贿”被判刑,各庭室负责人几乎都与前院长都有些关系——逢年过节的去看望过院长。这样一来,有关部门为了“纯洁”干部队伍,也有意把无论在年龄上还是在知识上都有些“老化”的各庭室负责人全换下来,于是县法院进行了“竞聘上岗”。只要有法官资格者,谁认为自己适合担任哪个庭室负责人的,都可以报名竞聘。


  经过一番激烈地争夺,十个庭室负责人候选人都已名花有主。有关部门开始进入公示阶段。可这一公示不要紧,十个候选人中有九个都被曝出了问题。他们有的曾是前院长提拨的副庭长,有的是前院长培养的业务骨干,他们或多或少地都与前院长有些经济上的往来,按照组织部门的要求,这类人显然不符合提拨的对象。而仅有的一个与前院长没什么经济来往的,是因为他是在前院长出事后才调进法院的,但还是有人反映他曾为一个亲戚的案件,找主审法官说过情。这就使组织部门十分头疼了,这十名候选人是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瘸子里面选将军筛选出来的,除了他们,这家法院里再也没有更好一些的人选了,而没想到他们也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老一届的庭室负责人都在等待下课,新一届庭室负责人的候选人又无望上课,于是这家法院的工作便出现了一段“真空”,谁也没有心思管事、问事和办事。


  下一步应该怎么办?这个“真空”时段还会有多远?有关部门似乎也束手无策,没有答案。


  我以为这家法院以及主管这家法院的组织部门不必太过细心了,如果有一点问题的干部都不能用,那么我们只能从三岁前的娃娃中去选拨“人才a>”了。因为现在除了三岁前的娃娃不知道“送礼”之外(但他们从一出生就可能开始“收礼”——代有权或没有权的父母及爷爷、奶奶们接受亲朋好友的喜钱和压岁钱),在全体中国人中还有谁没有送过礼?上幼儿园要给老师送礼,以讨得老师的欢心;上小学要给老师送礼,以谋取坐个好位置的“不当利益”;为了当上班干部,评上“三好”学生、戴上“红领巾”、“入团”,也得花钱为自己拉选票或讨好班主任和班干部,让自己能有所“进步”。到了“中考”或“高考”,为了获得照顾或“加分”,混个“少数民族”、“贫困县”的待遇或捞得什么“奖状”,更得拼命花银子“过五关斩六将”地打点。这个“优良传统”自然也会被成年以后进入工作岗位的他或她进一步发扬和光大,请问哪一个干部能在不花钱、不想办法与上级领导“搞好关系”的情况,只凭自己的实力和工作成就就能被提拨的(若真的有这样的事,也是连百分之一都不到的罕见者)?在这种为官环境中,如有想“进步”当官,而又不花钱讨好上司者,人们只能说他或她是缘木求鱼。


  这样一来,按照上述这家法院及上级组织部门的标准,这十个庭室负责人的位置则只能一直空缺着,因为在这家法院已无好人可选。但岂止是这家法院,就在我们所有干部队伍中,也只能说有没查出问题的干部,而已无实质上没有问题的干部。如有也是凤毛鳞角,并且目前还尚难以发现。


  其实,造成这种“洪洞县里无好人”现象的真正原因,就在于我们此前以及现在仍被广泛使用的干部任用制度,而这家法院对庭室负责人公开竞聘上岗的做法倒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只是这种竞聘的做法应该不仅仅适用于基层法院的庭室,而更应该适用于县长、市长、省长。否则,这种竞聘上岗最终还是会流于形式,免不了暗箱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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