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仨小官受贿获刑
中华女子学院三主管被控受贿一案已由(北京)朝阳法院作出判决。记者上午获悉,该学院保卫部治安防火科科长李东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勤管理处动力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韩国强、后勤管理处校园修缮服务中心主任许建杰因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六个月,并被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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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指控,李东戈、许建杰、韩国强分别在中华女子学院后勤管理处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学校水暖维护、学生宿舍楼粉刷维修工程等职务便利,分别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10万元、2万元和3.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本应勤于职守,克己奉公,但其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触犯了刑法,已构成受贿罪。宣判后,李东戈表示上诉。(张蕾 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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