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车仔 发表于 2009-11-19 09:36:35

打官司,不要迷信了律师



  随着法律专业化程度的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打官司都找律师a>。然而诉讼过程充满着不可预测的风险,一纸败诉判决往往让本来一团和气的当事人和代理律师a>分道扬镳,甚至对簿公堂。今年1-3季度崇安法院受理了5起当事人状告律师a>事务所的诉讼代理纠纷,超过前三年受理此类案件的总和。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和代理律师a>的纠纷远远高于这个数字,很多当事人可能觉得自己不懂法、赢不了专业律师a>而放弃诉讼,也不乏律师a>减少代理费息事宁人的情形。


  新疆大妈帕里旦(文中均系化名)的儿子因年少无知卷入一场刑事案件中。心急如焚的帕里旦经亲戚介绍认识了一位很“厉害”的胡律师a>。胡律师a>称只要帕里旦交2万元代理费,保证她儿子不判刑。帕里旦看胡律师a>这样有信心,说得这样肯定,当即委托他当儿子的辩护人。谁知几个月后,儿子还是被判了5年有期徒刑。人财两失,帕里旦被胡律师a>“忽悠”了一把,一气之下把胡律师a>告上了法院。


  律师a>给当事人打包票却不兑现,极易引发双方矛盾。许多老百姓不懂法,不能认识到诉讼中的风险,更不能准确预测到案件的结果,往往哪个律师a>给他打包票,他就选择谁当代理人。另一方面,律师a>人数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少数律师a>为了取得案源利用当事人急于求胜的心理为作出各种夸大甚至是虚假的承诺。这些承诺往往只是口头,并不会写入书面的委托代理合同,因此对律师a>的约束、对当事人的保护几近为零。


  即使签了书面合同,约定了代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也有少数素质不高、职业道德低下的律师a>利用当事人不懂法,以交通费、通讯费、请客送礼费等诸多借口增加额外收费。


  王女士最近赢了官司却高兴不起来。王女士的丈夫前年因患肝病去世了,王女士称丈夫得的是慢性肝炎,去医院时还是自己开着车去的,没想到住了十几天的院就突然死了。王女士坚信自己的丈夫是被医院治死的,为此她特地到一家专门代理医疗纠纷的律师a>事务所去咨询。咨询的结果令王女士十分满意,律师a>为她开出了一张30万余万元的赔偿清单。经法医鉴定,王女士丈夫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自身疾病恶化,医院虽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些轻过失,如执行医嘱不及时,但并不构成医疗事故,与王女士丈夫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在这场将近两年的官司结束后,王女士最后只得到了10万元不到的补偿,却需要支付近5万元的律师a>费。王女士对代理律师a>的一腔感激顿时化成了满腹哀怨。王女士说,这场官司好像是为了律师a>而不是自己打的。


  讲实话可能接不到案子、填不饱肚子,讲大话或是讲假话却财源广进。是生存至上,还是坚守职业道德,这确实是律师a>面临的两难抉择。从法律上来说,律师a>在从事代理活动时要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职责,也就是说把当事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尽心尽力去办就可以了,并不以打赢官司作为评价标准,律师a>也不必为败诉承担责任。


  老百姓应对律师a>有一个理性的认识与定位,不能怀有过高的期待和盲目的信任。律师a>也应该增强品牌意识与诚信意识,把目光放长远一点,不能不负责任地空许诺、打包票,能拉一个案子就拉一个,能蒙一回是一回。不给当事人过高的期待也是对律师a>自身的保护。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律师a>信用档案制度,律师a>所有不诚信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供老百姓查询,这样才能为律师a>业营造诚信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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