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威 发表于 2009-11-20 15:37:55

广州三非法传销人员索退会费不成砍人泄愤判无期

经法院审理查明,叶星与同伙赵世旺、刘旺锐等人都是非法传销组织“香港盖世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传销人员。2004年4月16日中午,叶星与赵世旺、刘旺锐等二三十名传销人员因参与传销活动被骗,向这个组织上线人员顾爱华提出退回各自交纳的入会费。
当天下午2时许,顾爱华与丈夫王全金、邓杨生到广州市天河区黄村一出租屋内与传销人员商谈退回入会费问题。顾爱华提出要找自己的上线人员来解决;一些传销人员为牵制顾爱华,便把王全金和邓杨生扣押在出租屋。随后,顾爱华等人与这个传销组织高级人员谈判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人叶星与赵世旺、刘旺锐得知谈判破裂,怒不可遏,三人持西瓜刀、菜刀冲入出租屋向王全金、邓杨生乱刀砍去,导致王全金伤重死亡、邓杨生受重伤。
法院认为,叶星与赵世旺、刘旺锐为泄愤而结伙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被害人家属未向刘旺锐提出民事诉讼,叶星与另一同伙赵世旺将共同承担经济赔偿130447.95元。
新华网法治频道专题: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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