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闪闪萧 发表于 2009-11-20 15:38:26

记者调查:河南济源煤业又出矿难瞒报事件(图)

来自济源煤业公司的举报信中详细地列举了济源煤业公司近期瞒报的4起矿工死亡事故的死者姓名、死亡时间、死亡地点、死亡原因和赔偿金额。举报信的署名是“济源市煤业公司广大干部员工”。知情人透露,举报者不敢署自己的真实姓名,是害怕遭到打击报复。
举报者称,第一名死亡矿工苗建军,济源市克井镇白涧村人。2008年9月24日,还在隐患治理阶段的济源煤业公司一号矿因违法生产冒顶,苗建军被砸死,公司将其尸体拉到外地火化,并给其家属苗瑞花35万元赔偿金。
第二名死亡矿工原计锋(小名原金寨),济源市克井镇勋掌村人。2009年4月24日9时30分,刚上班5天的原计锋在公司六号矿井下被运煤的矿车挤压头部致死,公司同样将其尸体拉到外地火化,付给死者妻子王素娥45万元赔偿金。
记者辗转找到了王素娥。说到丈夫的死王素娥悲痛万分:“我丈夫死时才49岁,刚上班5天就走了。他死得好惨呀,今年阴历三月二十九(公历4月24日)被拉煤的车撞死了,送到老矿医院就已经没有气了。”
王素娥告诉记者,公司在给赔偿时没有给她丈夫的工伤证明,并特别嘱咐她,对外只能说原计锋是病死的。
据知情人透露,原计锋死亡的六号矿是技改矿。国家有严格规定,矿井在技改期间绝对不允许生产,济源煤业公司是在违法生产时发生矿工死亡事故的,因害怕重罚而瞒报。记者又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了核实,六号矿至今一直在技改期间,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允许生产。
两个月后,还是这个在技改期间的六号矿,又发生了一起矿工死亡事故,这次事情闹大了。
这名死亡矿工名叫苗青山,是济源市克井镇营学村人。2009年6月24日凌晨2时,苗青山在六号矿井下上班时被煤矸石砸死。
由于济源煤业公司与死者家属在赔偿金的多少上无法达成一致,苗青山的尸体在济源市人民医院太平间停放了几天,其家属近百人住在铁路宾馆多日,最后济源煤业公司不得不拿出53万元才得以了事。一时间,此事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
第四名死亡女矿工罗碧华,四川省射洪县陈古镇高声村人。2009年4月27日,刚满40岁的罗碧华在一号矿选煤楼上工作时,掉进运煤漏斗里被不断下落的煤压死。济源煤业公司只给了罗的丈夫李学贵20万元的赔偿金。
核实罗碧华的死亡最费周折,由于李学贵还在济源煤业公司上班,两个孩子也在济源上学,记者既怕李学贵顾虑不敢讲真话,又怕他真说了实情而遭到解雇的报复,因此,记者只好放弃了在济源市采访李学贵的想法,远赴死者罗碧华的四川老家。
射洪县为丘陵地区,全县沟壑纵横,村镇之间的道路极为难走。
经过不断地询问和几小时的奔波,记者终于在一个山坳深处找到了高声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罗碧华在村里住,就是河南矿上死了的那个,只有她妈妈一个人在家。”
但遗憾的是,记者见到的老人并不是罗碧华的母亲,而是她的婆婆、李学贵的母亲汪中云。
老人今年72岁,在说到儿媳妇罗碧华的死因时有些难过,“听孩子们说过,今年阴历四月初三(公历4月27日),矿上原有两个人干活,另一个离开解手去了,只剩下我儿媳妇一人,才摔到煤斗里被压死了”。老人站在一间已经破旧的屋前伤感地说:“这是罗碧华原来住的屋子。我儿媳妇是个好孩子,她不会回来了。”
从四川射洪县回来,记者在河南省煤监局事故调查处查询确认,没有济源煤业公司这4起4人死亡事故的任何上报记录。在这12起17人死亡的瞒报事故中,有一起是2007年7月11日该公司六矿技改期间发生的井下透水事故,当时死亡6人。国家安监总局在网上通报了这起事故:该矿“2004年开始施工,目前正在进行基建阶段。该事故发生后瞒报,经群众举报后被查实”。
剩下的11起11人死亡瞒报事故都是每起死亡1人。在几年的时间里,这家企业十几次瞒报矿工死亡事故,虽然在4年前河南省煤监局对该企业进行了严厉处罚,国家安监总局也对其进行了通报,但仍没有阻止此类事情的发生。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除去企业自身的原因外,当地基层煤监部门不作为也是放纵企业瞒报的原因之一。
4年前,济源煤业公司两年瞒报7起矿工死亡事故经法制日报披露后,济源市煤监局和河南省煤监局豫西分局先后两次核查,结果是只有1起瞒报属实。
在记者再次深入采访后,法制日报刊发了《核查报告掩盖下的事实真相》的调查报道,揭露了当地基层煤监部门的核查报告出炉的真实内情:济源煤业公司事先付出巨额封口费,做好了让死亡矿工家属说假话的工作;调查组不去事故现场只在宾馆里“坐等”死者家属上门;企业派专人送死者家属进调查组下榻的房间,调查组也只是象征性地询问情况;死者家属如说了假话配合企业瞒报,出门后就可拿到事先约定的数万元封口费。
当时发生的一个小故事也能暴露出问题:一个死亡矿工家属怕说假话说漏了嘴,而矿上干部却胸有成竹地保证:“只要按我教的说,绝对没有问题。”面对调查组,这位家属一时激动说出“我丈夫是在井下被砸死的”这句话。然而,这句至关重要的话竟没有引起核查人员应有的“关注”。至此,死者家属终于相信,矿上的“保证”是真的。
《核查报告掩盖下的事实真相》引起了上级安监部门的关注,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作了批示,责令再次调查。
当地基层煤监部门核查人员在汇报时解释“未到事故现场核查”的理由是:当地下雪无法进山去现场。河南省煤监局相关领导对此当场指出:无论什么原因,不到事故现场就是职责上的缺失,死者家属能到宾馆来,你们为什么不能去死者家里?
记者查阅了那几天的天气预报,发现当地并没有下雪。
河南省煤监局另行组成调查组前往济源市,调查结果证实法制日报的报道属实,济源煤业公司11名责任人最终受到了处罚。
4年之后,知情者透露,有人将苗青山死亡事故隐瞒情况反映给济源市领导,市长和副市长都作了调查落实的批示。可是,在济源煤业公司做了一番工作之后,今年8月14日,济源市煤监部门组织了人员前往该公司六号矿核查,其结果又是查无此事。
知情人称,如果当地煤监部门确实不知道下管企业发生了矿工死亡事故,人们不能求全责备。但是,如果有人举报了,媒体能查清楚,上级煤监部门能查清楚,为什么近在咫尺的当地煤监部门却查不清楚?
一位来自地方煤炭安全监察局的负责人在公开场合发表的言论或许能说明原因。这位负责人说,自从有了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后,瞒报矿难的查处越来越难了。一个地方安全事故超过一定数目,其政绩就要大打折扣。有的地方在盲目追求政绩的冲动下,就有了纵容甚至支持隐瞒不报的动机。
正由于此,记者此次去济源市采访4起死亡瞒报事故时,没有到当地的煤监部门,而是直接向河南省煤监局作了举报和说明。
一位死亡矿工家属说:“只要是真心到家里来了解情况,我会说出真相。”
河南省煤监局的工作人员在拿到记者转交的署名“济源市煤业公司广大干部员工”的举报信后表示,“一定会有结果的”。(薛子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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