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袋鼠 发表于 2009-11-24 15:05:28

浙江上虞两任消防大队长被同一人银弹击倒先后获刑

罗某是上虞一家经营网吧和数码商场的老板,为了使自己经营的网吧和商场顺利通过消防验收,他千万百计与消防大队长朱平潭搞好关系。每次朱平潭带人来消防检查时,罗某总会想着法子送给他红包,少则5000元,多则上万。红包送出去后,一切就“OK”了。
今天9月18日,朱平潭被嵊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让办案工作人员深感意外的是,行贿人罗某还为朱平潭求情:我这些网吧、公司已经投资下去都是几百万的,如果不让通过消防验收就无法开业经营,因此即使朱平潭向我开口要20万、50万,我也只能给他的。
法院审理查明,朱平潭利用消防大队长的职务便利,收受罗某等人财物计人民币八万元,鉴于朱平潭投案自首,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退清全部赃款和赃物,所以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与朱平潭相比,他的后任曾志确实比他贪多了。2008年朱平潭转业后,继任者曾志又成了罗某不得不进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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