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首例网络诽谤案被告获刑一年:"我就是要把他搞臭"
11月24日10时,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大厅,他,还有数百名旁听者,将听取审判长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宣判。他是西安鑫龙装饰公司总经理。今年7月,他被指控犯有诽谤罪。
被告人“我就是要把他搞臭”
被害人“我的身心备受摧残”
26页的刑事判决书,此案审判长连成义宣读下来,声音都变得有些嘶哑。案件的脉络再次一一展现在旁听者脑海中。
2008年5月24日,汉中万邦集团董事长杨海明在一知名网站上看到一篇名为《国殇期间,拷问史上最牛的省人大代表》的帖子。
5月27日,在另一网站又出现《汉中投诉无门,奔赴西安讨公道,痛诉省人大代表恶行》的帖子。帖子下已有近千名网民跟帖。
杨海明发现主帖和部分跟帖用极其恶毒的语言,对他进行人身诽谤、诬陷。他感到身心备受摧残。但由于是在网上发的帖子,他无法知道发帖人是谁,遂请求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出有因。因在何方?
杨海明所掌门的万邦集团投入巨资打造万邦时代广场。2007年10月30日,万邦公司与西安鑫龙装饰公司法人冯林签订了时代广场主力商场二、三楼的内装修合同。2008年5月16日,西安鑫龙公司与汉中万邦公司因工程款和未按合同约定竣工等事项在汉中万邦公司开会时产生纠纷,鑫龙公司副总经理李可欣受伤。
审判长宣读证人夏翠的一份证词。夏是西安鑫龙公司的员工。
2008年5月的一天,韩兴昌给她一份文件让她打印出来。下午接到通知到会议室开会,参会的有韩兴昌、任全胜、刘波等人。
韩兴昌讲了鑫龙公司与万邦公司之间的事,说准备弄个帖子发到网上,让她把早上打印好的文件用投影投到幕布上,大家根据韩的意思把照片添加到文件中存到U盘。
韩兴昌让她和刘波发到有知名度、浏览量大的网站上,并注意保密。
帖子的内容主要是针对万邦公司及董事长杨海明的一些言论,配的照片是李可欣躺在医院床上、万邦保安、一些人在市政府门口打横幅。
夏翠说,文件的内容和照片很夸张,一看就不是真实客观的。
第二天中午,她与刘波到外面网吧,刘波找到他的朋友,在搜狐、百度、华商、天涯等论坛上进行了发放。
5月20日之后的一天,韩兴昌带了一些人到省人大门外闹事,她还去照了相。回来后,韩兴昌口述让她编写了《汉中投诉无门,奔赴西安讨公道,痛诉省人大代表恶行》的帖子并发至互联网上,她就到省人大旁边的一个网吧发到华商论坛上了。
后来有一天韩兴昌给她一份手写的稿子,让她打印好发到互联网上,题目是《老板,别再闹了,我们穷得连块遮羞布都没有了》,她到西稍门附近的一个网吧在华商论坛上以回帖的形式发到网上。
另一个证人胡佳证实:2008年5月底,公司有人叫他带十几个人去万邦工地上,啥也不用干,鑫龙公司一个姓朱的经理每天给他们每人发50元钱。
据汉中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支队统计:至2008年6月8日11时30分,网民在“投诉热线”等18个网站及栏目共发主帖18篇,网民回帖1200篇,共计浏览380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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