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菲猫 发表于 2009-11-28 12:14:33

假货网络化 亟待依法追打



  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被假冒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伴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购平台已成假冒伪劣产品及盗版侵权现象的重灾区,我看就是一个“利”字,一切假货皆为利来利往,假货的利益勾兑正如一匹脱缰的野马。

  互联网信息飞速传播时代,制假造假和售假之所以变异发展着,也正是有利益空间的存在。假货的网络化及其利益勾兑反映出网购市场目前还不够规范,如故意制假造假和有意或无意售假之间的利益默契现象,这才应是网络假货问题的根源所在。而网购消费者是无奈的,有意买假或无意买假并不是假货问题的根源,更不是市场化的必然产物。唯有打掉假货赖于生存的土壤空间及售假空间,使制假售假失去利益兑现的土壤,即便叫他制假售假,他也不会得不偿失地去追逐。假货利益如公然兑现,则更多的假货也就跟随而来。民间的、行业的、官方的打假力量积极互动起来,辅于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相信假货现象势必收敛。

  网购平台应当守法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并在接受政府监督的同时,也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如加强注册门槛的审核监督管理,对于产品信息发布,尤其对许可经营行业的产品信息发布,注意审核网上主体的相关经营资质,全网引导网店经营者自律守法。网购平台在日常运营管理中,可依靠网商及网购消费者互动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提升客服接待服务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一旦发现假货存在,网购平台自身也该照打不误,而不至于时常被质疑“玩太极”。

  电子商务推进企业品牌发展是必然趋势,淘宝等网购门户平台可以也应当起到“带头大哥”的积极作用。创新发展和品牌建设也关系企业形象和核心竞争力,创新技术,降低成本,生产出终端消费层乐意接受的产品,而不在价格战上总做文章。价格之战如激烈到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无序竞争和假货问题就容易出现或将泛滥。如忽视网络假货的存在,或总以“便宜货”来忽悠,街摊叫卖一样是不会持续发展的。

  全社会应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支持自有品牌的市场培育,直接或间接地漠视假货的存在,所谓的繁荣发展只是毫无核心竞争力的泡沫经济,广大消费者也将长期深受假货泛滥之害。如对制假售假及买假都习以为常,或说是市场发展或部分消费者的需要,则假货的社会问题就积重难返,恶性循环将导致“劣币会驱逐良币”的现象,最终会是中低收入层的消费者遭殃。

  制假造假和网络售假应同时打。对于民间打假,应鼓励支持想打哪就打哪,而非出师未捷就苛求这或那的。如同经济发展一样,一切需要在发展中来规范,如何科学看待发展与规范的关系问题,应与时俱进地科学考虑。我看只要有假就打,随时随地出现,就随时随地打。

  假货和网络打假应是经济网络化发展的必然现象,也是网购发展与网购消费实践中依法不容忽视的规范问题。对于假货及打假问题不可攀比,打假应不分先后。面对假货现实,不是先打或后打、该打哪或不该打哪问题,只要存在假货的地带,哪里都可以开辟打假战场。网络打假最好在制假造假或售假最猖獗的的网络地带展开,民间打假或打假网络化需要鼓励支持,但应在打假实践发展中来规范发展,这是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和广大网购消费者的需要,更是企业形象及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

  有观点认为制假造假是根源应先打,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道理,但还是不够客观全面,也有点忽视身边的假货问题,如被质疑转移网络打假视线就在所难免。对于制假造假要打,但贩假售假也要同时打。民间的网络打假顾名思义是主要定位于打击网上假货,首先理应考虑打击网络假货,这是网络打假的特点之一,或说是假货网络化发展的制衡必然现象,当然,离不开线下的诸多操作手段。网购平台打假先打制假造假所谓的根源说法,有点淡化假货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按理说网络平台对于网络假货是有亲身体会的,也或是在转移网络打假视线的观点,尤其当这种观点出自某网购平台之口时,被网络打假团质疑也就不奇怪了。网购平台与网络打假团也都清楚个中争议,而网购消费者及品牌企业最有体会和发言权,网络打假应多倾听和网购消费者及品牌企业的声音,争取更多的品牌企业及网购消费者的参与。 网购平台什么时候真正让消费者放心,也就值得信赖积极网络购物了。

  通过十年来的电子商务发展实践看,网购平台及广大网商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也存在诸多问题现象,诸如网络不自律、假冒伪劣及侵权盗版等问题现象,这也同样不容忽视。电子商务领域目前虽然没有一部立法来规范,但这不等于假货及侵权盗版现象可以公然继续。现行法律法规a>有明确规定的,即使假货逃到网络空间,照样可以追打,一旦被依法追究责任将是咎由自取。

  谁也别轻易认为虚拟网络是真空地带,面对面要讲诚信,网上交易的更当体现诚信守法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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