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 发表于 2009-11-29 17:21:18

河南许昌市委组织部原部长王国华受贿超千万判15年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10月28日立案侦查,后指定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管辖此案。今年4月7日,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将此案侦查终结。今年9月1日,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调查,王国华在任临颍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许昌市副市长,许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工作调整、安排就业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38人钱物,共计141.4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
王国华利用担任许昌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便利,为相关公司在项目审批、工程招标、费用减免等方面牟取利益,收受请托方人民币共计1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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